王志:制定实施《政治协商规程》推动广东协商民主建设

2018-09-18 来源:本网原创稿

  (作者系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干部)

  2010年5月底,《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制定颁发。这是广东率先探索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的程序设计、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国第一部省级政治协商规程。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使政治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实现了政治协商从制度建设到制度实践的重大跨越。《规程》在广东诞生绝非偶然,而是深深植根于广东作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生动实践。
  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广东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纳入全省发展重要范畴,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全局,整体部署和推进。同时,按照中央部署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新突破。李长春同志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时,开通了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建言献策的“直通车”制度。张德江同志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时,强调重视民主党派干部培养使用,安排民主党派领导担任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每次调研都邀请民主党派领导参加。汪洋同志担任广东省委书记后,更是高度重视我省民主政治发展,重视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汪洋同志到广东工作的第二天,就到省政协听取意见,并提出要亲自督办省政协的提案,对省政协的意见建议,亲自批示办理,重要的意见建议还提请省委常委会议专门研究,要求省委办公厅将委员意见建议逐一分解至省直相关部门办复,做到确保委员“说了不白说”,为《规程》的出台提供了丰厚的历史积淀。2008年8月,汪洋同志在督办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的设计是科学的、优越的,但我们在实际工作的操作上还没有完全体现出来,为此,广东要率先研究制定政治协商规程,要从程序设计和规范上体现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要“以程序的公开保证结果的公正,以程序的科学保证制度的科学”,推动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落到实处。按照他的要求,省政协办公厅迅速启动代拟《规程》稿,同年11月上报省委。汪洋书记亲自召开有关领导会议研究《规程》的修改问题,并提出为慎重起见,先在广州市先行先试,待条件成熟后,再向全省推开。汪洋同志亲自给时任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同志交任务,要求广州率先出台政治协商规程,并把这项任务纳入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先行先试。2009年9月,广州市正式出台《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在全国政协系统引起良好反响,受到社会各界、境内外媒体的广泛好评。广东省政协在总结广州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对《规程》进行修改,2009年底再次上报省委。省委高度重视《规程》的起草修改,汪洋同志亲自审阅修改并批示要征求各方面意见。时任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徐少华同志跟踪起草修改工作,并提出了指导性修改意见。省委办公厅牵头组织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等相关负责同志,对《规程》稿逐字逐句进行修改完善,并分别征求了全国政协、省委常委、省直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意见建议。《规程》从酝酿起草到正式颁发、“瓜熟蒂落”,历时近两年,数易其稿,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成果,是一个经过试点检验、有深厚民意基础的文件。
  《规程》包括前言和正文,共5章15条。其中前言主要明确制定《规程》的目的和依据;第一章是总则,阐明政治协商的性质和作用,政治协商必须坚持的原则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第二章专门讲省委同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规定了省委同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的八项内容、五种形式和五个程序;第三章专门讲省委在省政协同省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规定了省委在省政协同省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的十项内容、九种形式和五个程序;第四章是政治协商的保障与考核;第五章是附则,明确《规程》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文件虽然不长,但内涵十分丰富,许多政策思想和工作措施,具有创新意义。突出的亮点有:
  一是明确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三项原则,强调做到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表决之前、政府实施之前。二是规定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及协商形式。两种基本方式为:一种是省委同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主要形式有民主协商会、谈心会等5种;一种是省委在省政协同省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主要形式有省政协全体会议、主席会议等9种。三是细化了政治协商的具体内容。“中共广东省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重要文件”、“重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建议”、“区域总体规划、行政区域的重大调整”、“事关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省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应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置预案”等,都是首次提出的。四是统一了政治协商的五个程序。即制订协商计划、做好协商准备、召开协商会议、汇总协商成果、协商成果办理与反馈等五个程序。首次明确省委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协商计划,明确了每个程序与环节的工作分工和时限要求。五是把是否重视政治协商纳入政绩考核内容。首次明确了省委、省政府把是否重视政治协商、能否发挥好政治协商的作用作为检验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指标。明确要求由省委领导牵头,建立政治协商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并每年组织对政治协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规程》甫一颁发,就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人民政协报 》2010年06月23日以《探索完善政治协商程序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题,用4000多字篇幅详细报道了《规程》出台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时任省政协主席黄龙云同志在省委《南方》杂志发表文章《广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解读了《规程》颁发对于我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作用。《人民日报》于2010年6月17日、18日连续发表“人民时评”《广东推全国首部政治协商规程 成决策“硬约束”》《落实协商民主还需程序到位》,对《规程》进行高度评价。省委举办了省直单位负责同志专题培训班,省政协举办委员培训班,引导有关党政领导和省政协委员加强学习、学会协商,提高协商议政能力。
  对于《规程》的贯彻实施,广东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从协商题目的敲定到调研视察,从专题协商会的召开到意见建议的办理反馈,每一步严格按《规程》规定办,政治协商局面得到了根本改观。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地市自觉把政治协商当做分内事,变“应邀出席”为“主动参加”,变“发表讲话”为“发表意见”,回归协商主体本位。省委2010年颁布的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等几份重要文件中,都包含着政协委员所代表的社会各界的声音,为实施《规程》积累了经验。2011年8月,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省委《规程》正式出台。在省委示范带动下,至2011年,全省有深圳、汕头、梅州、揭阳等15个市相继颁发政治协商规程,民主团结、充满活力的协商氛围进一步形成。《规程》正式颁发后,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汪洋同志2次亲自到省政协与委员进行协商:
  2011年8月,省政协举行“加快产业转移园建设、推进‘双转移’实现重大突破”专题协商会,汪洋同志专程出席专题协商会,与委员开展互动协商,形成了提高园区单位土地产出率、推进劳动力转移、完善工作考评体系等协商会建议。省委书记到政协参加协商,这是广东政协历史上的第一次。汪洋同志在会上还表示:“听了委员的发言,我很受启发。为了把事情做得更好,大家坐在一起协商讨论,这种良性互动是很好的,明年我还要接着来。”2012年8月21日,省政协举行“我省劳动力转移情况”专题协商会,汪洋同志果然如约而至,与政协委员代表、政府部门负责人就劳动力转移话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当场回应意见建议,并现场提醒一位省直部门负责人不要念稿子、要直接回答委员意见,体现协商互动。汪洋同志以身作则参加协商,为全省各级党政干部树立了典范。
  在《规程》引领下,各级党委、政府对政治协商更加重视,更加支持,更加自觉;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热情高,协商的主体角色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全省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民生问题的解决在政治协商中更好地实现了科学化、民主化要求,各类协商活动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更加富有成效。2012年8月23日,在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黄龙云同志代表广东省政协介绍了实施《政治协商规程》的做法和体会,得到与会代表的普遍关注和全国政协领导的高度肯定。时任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在讲话中,对地方政协探索制定政治协商规程、着力增强协商民主实效的做法也给予充分肯定。
  《规程》实施以来,广东省政协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组织开展约100次协商议政活动,一大批有价值、有分量的对策建议转化为党委和政府的政策举措,为全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社会文明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关于“珠三角自创区研发投入情况”等专题协商成果,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推动我省争取国家批准在广东实施支持创新驱动发展61项改革举措,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了科研资金管理、企业研发补助等相关配套政策,把科研人员从繁琐事务中解放出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加快广东发展动力转换、助推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跃升全国第一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关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题协商,提出建立完善中小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降低税负等建议,被充分吸纳到广东“支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举措中,进一步促进了广东营商环境的优化。
  8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部省级政治协商规程,追求优化协商民主的程序设计,对探索政治协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与发展大有裨益,对促进广东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在广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来源:省政协文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