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凯泰是活跃于晚清同治年间的一位名臣,关心教育,热心于书院事业。在广东布政使任上时,创办了以“举人应元”为宗旨的应元书院。应元书院规章制度明确,特色突出,聘请了众多进士出身的粤中名士出任山长,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促进了地方举业的发展,书写了广东书院史与教育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王凯泰其人
与其书院观的初步形成
关于王凯泰,俞樾在《赠太子少保谥文勤福建巡抚王公神道碑》中记曰:“公姓王氏,讳凯泰,字幼轩,号补帆;原名敦敏,字幼徇。”王凯泰是江苏宝应人,清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高中之后,得选庶吉士,并被授予翰林院编修之职。后因荐入江北团练,通过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而与曾国藩、李鸿章等晚清重臣有所交游。同治二年(1863),王凯泰进入江苏巡抚李鸿章军幕,参与筹办洋务事业。此后,因其卓越的施政才能,加之曾国藩、李鸿章等封疆大吏的交相荐举,王凯泰一路高升,从同治五年到九年,短短五年间历任浙江按察使、广东布政使、福建巡抚,成功跻身于地方大员之列,且在每一任上皆颇有政绩。光绪元年(1875),王凯泰卒于福建巡抚任上,赠太子少保,谥文勤,著有《先文勤公自订年谱》《台湾杂咏》等。
王凯泰关心地方官学教育,同时醉心地方书院事业。同治十二年(1873),针对地方官学教育存在的弊端,他应诏进言六条,其中一条即是“重学额”。太平天国运动以后,为缓解各方面支出所造成的财政压力,清政府鼓励地方各省通过“捐输”的方式增广中式之额与学额,但王凯泰认为“至一州一县,士风本有不齐”,各地教育资源状况不一,水平也有参差,盲目增加中额及学额人数,会导致“以文理浅陋者滥厕其间,甫得一衿,包揽词讼,武断乡曲”,文辞浅劣之人得入官学,甚至科举中式,为官一方时因能力不足而对地方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他提出要重整学额,以期革除因“捐输”而增广学额所造成的种种弊端。书院方面,王凯泰对地方书院事业怀有极大热忱。在广东布政使与福建巡抚任上,王凯泰积极谋划考察、筹措经费,先后于广州和福州创办了应元书院、致用堂(后更名致用书院),致力于书院事业。王凯泰的书院观十分务实,这与他自身的经历、思想观点等息息相关。
创建应元书院的原因
创建应元书院充分体现了王凯泰的书院观,原因至少包括以下三点:
其一
对广州书院整体布局的思考。同治六年(1867),王凯泰就任广东布政使。甫一上任,王凯泰就增修学校,并对当时广州城内的书院布局进行认真的了解、思索与谋划。当时的广州城,既有始建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名已久的省会书院粤秀书院,也有“省会书院的新生代”如越华书院、学海堂、菊坡精舍。这些书院各有自身的特色,如越华书院“乾隆二十年盐运司范时纪及诸商捐建……设膏火三十名以为商籍子弟藏修息游之所”,是专供商人子弟就学的书院;学海堂于道光四年(1824)由时任两广总督阮元创建于粤秀山下,其宗旨为崇尚汉学、讲求经史,而将八股文等科举之学完全排除在教学内容之外,是“端溪、粤秀、越华、羊城四书院诸生经学、史笔、词赋季课公所”;菊坡精舍于同治六年由蒋益澧、钟谦钧等创建于学海堂之旁,其创建后即延请学海堂学长陈澧为院长主持院务,“澧既应聘,请如学海堂法,课以经史文笔。学海堂一岁四课,精舍一岁三十课,可以佐之”,可见菊坡精舍与学海堂之宗旨基本相同。由此观之,王凯泰在准备创建新书院时,面临着这样的情况:老牌省会书院粤秀书院招收一般童生与生员入学习业,越华书院专收商人子弟,学海堂、菊坡精舍坚持两广总督阮元订立的规矩而专研经史实学,不谈举业。在上述这些方面,新书院很难也没必要与已有的书院竞争抢夺生源。因此,谋求建立一所有别于它、具有自身特色的书院自然成为王凯泰要优先考虑的事情。
其二
出于地域、地方书院教育状况等现实因素的考虑。王凯泰在《新建应元书院记》中言及:“粤东距京师七千里,举人赴会试劳且费,幸而一试登第,再三试或不复赴,一也;其在籍者无书院,不如生员有肄业之地,膏火之资,二也;其登第官京师者,措资不易,迩者粤东荐绅谋捐资,岁岁饷之,而谋未成,三也。余谓三事,当自书院始。”他认为,阻碍广州地区科举事业发展的原因有三:广州距京城太远,举人如果没有一次性高中,或许就没有足够的路费盘缠再赴京赶考。广州没有招收举人入学的书院,举人无法进一步学习科举之业以及获得书院的膏火奖励。即使考中进士能够留在京城做官,但在待阙途中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也很难在京城生活下去。第一、第二点是与广州地区的科举事业息息相关,第三点是科举考中之后的适当延伸。据此,为了地方举业的发展,也可能为了自身的政绩、仕途,王凯泰决心新建一所专门招收举人入学肄业的书院。
其三
受五世祖王式丹的影响。据记载,王凯泰生于书香门第,家学氛围浓厚,其五世祖王式丹是康熙四十二年(1703)癸未科的会元与状元,是名副其实的“连中两元”,这对其教育理念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创办应元书院的过程中有所体现。王式丹之侄王懋竑为其撰写有《翰林院修撰楼村王公行状》,言其“壬子、乙卯、戊午皆不遇”,后来“岁试第一,试诗赋、古文词,又第一,贡入太学”,天下名士皆“闻公名久,争愿交公”,足见其名之盛。康熙四十二年,他“举礼部第一”,考官熊赐履等人看了他的试卷,“咸谓此必宿学巨儒,能讨论古今,润色鸿业,可以备馆阁侍从之选,非仅以章句自名者”。在这一年随后举行的殿试中,王式丹更是风光无限,得到康熙钦点,拔得状元头筹。王凯泰言:“凯泰五世伯祖,康熙癸未会试第一,廷对复第一,世称楼村先生。尝以所居十三本梅花书屋绘图征诗,海内传为韵事。玆新建应元书院落成,试期适逢未科,因于院旁隙地筑屋三楹,植梅十三株,题额如之,非敢侈述祖德,实为同人厚期云尔。”应元书院建成后,于院内亦设“十三本梅花书屋”,这与王凯泰五世祖、康熙朝会状双元王式丹所居之处同名,追忆往昔先祖、勉励今之学子之意不言而喻。福州致用书院的创建也体现了王凯泰类似的思考,限于主题此处不再赘述。
不难发现,王凯泰的书院观是丰富而务实的。在广州时,他根据当地举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现有的书院类型,创办了专课举人的应元书院;后续抚闽到了福州,他考虑到当地书院类型的单一,又充分结合前辈学者的办学经验,创办了以通经致用为宗旨的致用书院。专课举人与通经致用其实并不冲突,应元书院的学子们日常亦研读经史,这也是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而致用堂亦不排斥学生参加科举考试以求功名,还为参加乡试、会试中第的学生编制了题名录。湖湘学派著名理学家张栻在《岳麓书院记》中提道:“岂特使子群居佚谈,但为决科取禄计夫?亦岂使子习为言语文辞之工而已乎?盖欲成就人才,以传道而济斯民也。”张栻勉励莘莘学子在书院的这片沃土上辛勤耕耘,努力达到科举、文辞、传道济民俱有所成的境界。这奠定了书院教育的崇高基调,也基本成为后世大部分书院教育的主要宗旨。应当说,应元书院的创办宗旨是明确的,有很强的自身特色,但其理念是开放包容的,并不因科举而排斥实学,这进一步体现了王凯泰切合实际的书院观。
应元书院基本规制
清代拥有数量众多的以培养学生应试科举能力为主要目标的书院,但其大部分都只招收童生与生员,而将举人拒之门外。据记载,同治年间有人在描述书院招生情况时说:“数十年来,科第之胜甲于他邦,大抵得力于书院居多,然皆为生童而设,孝廉不与焉。”因此,“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会试与殿试中有更强的竞争力,举人往往需要进行应试前的强化训练与儒家经典的学习。为满足举人学习的需求,专门招收举人的书院——专课举人的书院应运而生”。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王凯泰实践自己创办书院的理念,于同治八年(1869)秋,正式创建应元书院,并在第二年春季开课收生。
书院建在粤秀山下,本为道士祀雷神之庙,曰应元宫。王凯泰在实地考察之后,认为:“应元之名出道书,今为举人肄业地,举人会试第一为会元,殿试第一为状元,其名亦宜之。”“应元”之名蕴含着科举高中之意,是吉兆,索性直接用作书院之名。对于书院的起步经费来源,《志略》中提道:“查有海关书吏傅四、丁五罚款,本系留为嘉惠士林、培植文教之用,除已发书局银三千两外,尚存银一万八千五百八十九两二钱。又本司衙门承充银匠报效充公银一万零八百两,统共银二万九千三百八十九两二钱”,据此,应元书院的最初经费来源有两部分:海关罚款银以及广东布政使司充公银。并且“二万五千两发商生息,余银留为修建房屋、置办器具各用”。书院利用最初的经费进行投资,收取利息,使之成为源源不断的膏火之资。后来,应元书院的经费来源进一步扩大:“运司衙门拨给菊坡书院膏火之款,应请改拨为应元书院经费,自本年[笔者按:同治八年(1869)]八月起,毋庸移解运至菊坡书院”,原拨给菊坡书院的经费也归入到应元书院账下。由此观之,应元书院的创办也得到地方官府大力的支持,经费来源和生源质量皆有保障。
书院生徒规模约有一百人,分内课二十名、外课三十名、附课五十名。在院生徒可获得的钱银奖励主要有两部分:膏火费以及课艺费。首先是膏火费,根据生徒的不同等第,每月按时发给膏火,一年膏火费按十个月计算,“内课三十名,每名月给银三两;外课二十名,月给银二两;附课五十名,不给”。除膏火费外,每月课艺优异者有额外奖励:“每月文课二次,奖赏例银第一名一两;第二、三名各八钱;第四、五名各六钱;第六名至第十名各四钱。……每月古学课一次,策论疏诗赋均不必拘,奖赏例银照文课。”每月的两次文课为初二日的官课以及十六日的师课,官课由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地方大员本人或其部门轮番主持,师课则由山长主持。“初二日官课考制艺试帖各一;十六日师课同之,卷皆用白折誊写,格照翰林院式”,初二官课日兼出古学课试题,“或赋、或策论,用殿试卷誊写诗赋,格照庶吉士散馆式,策论格照新贡士殿试式,限本月十六日带缴,由山长评定甲乙,发交监院官封送本月按课之院司道各衙门阅后,再送山长,然后榜示”,古学课文体有赋、策论两种,其时间相对宽裕,只需在师课结束前上交课卷即可,再送呈山长评阅、榜示。不论是官课、师课,亦或是古学课,其卷纸、格式都严格参照正式的科举考场之规定,以起到仿真模拟之作用。除奖励外,书院亦有惩戒规定,诸生若有师课、官课不到的情况,轻则扣除本月膏火之半,重则全扣;古学课卷若不及时上交,则以缺课论,亦扣除本月膏火之半。此外,“携卷出者,以缺课论;匿卷不缴者,于下月考课取列内外课者,扣除一月膏火;不完卷者,扣名;勦袭成文者,扣名;达旦逾限者,以及誊写违式并非应课文字,擅录附呈者,概不收阅,仍以缺课论”,将课卷携带出考场、不交课卷、不完成课卷、抄袭、不按相应规定答卷者等,皆有相应处罚制度,书院课法之严密可见一斑。
院中肄业举人遇会试年,若进京考试,书院也会予以资助:“分内课三十名,每名给公交车费五十两,计银一千五百两;外课二十名,每名给四十两,计银八百两;附课五十名,每名给三十两,计银一千五百两”。除本院肄业举人外,粤秀、越华、羊城三书院肄业之人,成为新科举人后第一次参加会试时,亦可申请获得应元书院资助,其人数、金额俱较应元书院肄业举人减半。除进京考试时发给的路费盘缠,若本院肄业举人会试中第,另有额外奖赏。
应元书院山长
山长是对书院最高级别直接管理者的尊称,亦称主教、掌教。一位品德高尚、文江学海的山长足以使书院留名史籍。但许多书院志并不重视对山长的记载。缺载山长的现象对书院的研究造成不便。应元书院志亦不设山长名录,因此不得不通过方志、文集等其他史籍钩沉稽索。通过爬梳史料,笔者目前考出冯誉骥、何璟、李文田、颜培瑚、廖廷相、吴道镕、沈史云七位应元书院的山长,以下对他们的生平作简要概述。
冯誉骥,字展云(一说号展云),广东高要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进士,历任山东、湖北学政,官至陕西巡抚。冯誉骥少时肄业于学海堂,在山东学政任上,他又创经古堂以培育士子。史载其“同治间,以假归,大吏延主应元书院讲席”。其好友方濬颐写有《赠冯展云同年时主讲应元书院》,亦可为一佐证。兹移录如下:
黄菊坡东讲舍新,野王今喜德为邻。
一官长愿依宫禁,三绝何难到古人。
参术入笼堪济世,琳琅满箧不忧贫。
海邦文献嗟零落,仗汝重扶大雅轮。
由于冯誉骥资料较为匮乏,结合下文何璟任山长的时间,故推测冯誉骥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为同治九年至十一年(1870—1872)间。
何璟,字小宋,广东香山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转御史。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主张坚决抵抗英军的侵略,曾“疏陈战守要略,先后抗论外务,疏凡八上”。何璟仕途顺利,同治二年(1863),迁按察使;两年后,晋湖北布政使。同治九年,擢福建巡抚。史载“大吏延(其)主应元书院,训士外一不过问”,但具体时间并未注明。其任福建巡抚后的仕途履历是这样的:“(同治)九年,升福建巡抚,旋调山西巡抚。十年,调江苏巡抚。十一年二月,授两江总督兼办通商事务大臣……十月,丁父忧。光绪元年,服阕,屡奉命召以疾未果。二年九月,入觐即日授闽浙总督。”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出:第一,何璟晋升迅速,任巡抚两年后即官至两江总督这样的封疆大吏,十分受朝廷重视;第二,结合本文开篇所述王凯泰仕履看,当是何璟先任福建巡抚,然后被调官山西,王凯泰接替何璟任福建巡抚,这样两人有交集,很有可能相识,王凯泰大概率对何璟讲述了应元书院的相关事迹;第三,从何璟仕履看,只有同治十一年十月至光绪二年(1876)这段返乡为父守丧的时间内有可能担任应元书院山长。综合以上信息,推测何璟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应在同治十一年十月至光绪二年之间。
李文田,字若农,一字仲约,谥文诚,广东顺德人。咸丰九年(1859)进士一甲第三名(探花),曾任江西学政,累迁侍读学士,官至礼部右侍郎。其学出经史,兼涉诸子、小学、金史、舆地之学,尤精于元史,著有《元秘史注》《元圣武亲征录注》《西游录注》《朔方备乘札记》《元史地名考》等书。《清史稿》称赞其“学识淹通,述作有体,尤谙究西北舆地。屡典试事,类能识拔绩学,士皆称之”。关于李文田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其学生吴道镕在神道碑中记曰:“刘忠诚公(笔者按:即刘坤一)督粤,以故交延访,聘主应元书院讲席,奖植士类,如恐不及。”刘坤一于光绪元年(1875)擢两广总督,又于第二年调任两江总督。李文田本人亦于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上疏言其“母年七十余,京师道远,不便迎侍,乞解职归养”,并获批准,其很有可能当月即动身返粤,并在年底之前回到广东。第二年(即光绪元年)刘坤一任两广总督时,李文田在广东奉亲,于是就有了延请之事。根据记载,李文田于“乙酉(笔者按:光绪十一年,1885)服阙,入京供职,仍直南斋”。综合看,李文田就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应在光绪元年到光绪十一年之间。
颜培瑚,字铁珊,广东连平人。辛丑进士,由检讨仕至淮徐扬海道。据时人金武详记载:“连平颜夏廷(笔者按:即颜培瑚)观察以翰林官江苏常镇道,余丙子(笔者按:光绪二年,即1876)游粤,观察已引退家居,主讲会城应元书院”。据此,颜培瑚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应在光绪二年前后。
廖廷相,字子亮,一字泽群,广东南海人。光绪二年(1876)进士,入翰林,授编修。其受学于晚清著名经学家、学海堂学长陈澧,坚持汉学与宋学并重,不守门户之见。“凡经史百家,博观约取,务得其要”。著有《三礼表》《群经今古文家法考》《粤东水道分合表》《顺天人物志》《广雅答问》等。虽受学陈澧,但并未入学海堂。《应元书院志略》的《会试题名录》载其为光绪丙子年(即光绪二年)恩科进士,则应曾入应元书院学习。廖廷相辞官还乡后出入士林,以书院讲学为乐。“历主金山、羊城、应元、广雅各书院讲席,为学海堂、菊坡精舍学长”。廖氏辞官还乡的时间史籍中并无记载,故只能大致推测其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在光绪二年以后。
吴道镕,原名国镇,字玉臣,晚年自号澹庵,广东番禺人。光绪六年(1880)进士,入翰林。性淡泊,不乐仕,一生“博综经史,旁通算术,以及泰西政学诸书,无所不览”。潜心研学,著有《明史乐府》《续修番禺县志》《广东文征》。吴道镕早年曾入应元书院,跟随李文田学习,并在李文田的勉励下考中进士。光绪十二年(1886),吴道镕守父丧结束,入京师,被授予编修一职。不久,他就辞官还乡。“历主潮州韩山、金山,惠州丰湖、三水、肄江,广州应元书院”,以讲学育士为乐,为地方培养了大量人才。因此,吴道镕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不会早于光绪十二年。
沈史云,广东番禺人。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加侍讲衔。其为学宗法宋儒,讲求义理,曾“主讲越华、应元两书院,先后凡九年”,成就人才甚众。由于史料限制,沈史云任应元书院山长的时间目前无法考订。
按任职时间分析,应元书院的山长当不止以上七位。还应深挖史料,希望能发现更多。
应元书院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第一
应当充分认识应元书院在同时代广州书院群体中的独特地位。据目前史料看,专课举人的书院出现的时期当不早于同治年间。同光时期,各地的举人书院先后建立,福州的正谊书院、台州的三台书院、广州的应元书院、天津的会文书院、南昌的孝廉书院、长沙的孝廉书院就是其中的代表。应元书院创建之初,广州城内虽有粤秀书院、越华书院、学海堂、菊坡精舍等功能不一、各具特色的众多名院,但尚未有专课举人的书院。应元书院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同时充分考虑了广州城内书院布局状况而创立。正如有学者指出:“清代广州的书院群并不是由众多各自为政互不相干的书院拼凑而成,而是一个具有内在的层级结构并具有互动功能的书院网络。这种书院层次网络的互动促成了清代广州成为岭南地区的文化教育中心,并具备了对岭南地区文化教育的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的社会机制”。应元书院作为清末广州书院体系中的一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包括应元书院在内的完整的书院体系持续运作,各有功能,影响着后来广州府地区、进而影响到岭南地区教育文化态势。
第二
应当充分认识到应元书院在同时代广东地区科举考试中的独特地位。从建院到光绪三年(1877),书院生徒参加了同治辛未科、同治甲戌科、光绪丙子恩科、光绪丁丑科四次科考。开课后第二年的同治辛未科,书院学子梁耀枢即高中状元,后又出过榜眼,至于二甲、三甲学子则更多,进士总数为40人,可谓成绩斐然,世人瞩目。据《清代进士题名录》记载,同治辛未科、同治甲戌科、光绪丙子恩科、光绪丁丑科四次科考共产生进士1313名,其中广东进士60名,广州府进士50名。书院学子中进士人数竟占到同时期广东进士人数的三分之二,可谓广东科名之盛,在于应元书院。由此观之,应元书院在岭南文教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作者:冯天赐,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硕士研究生
原标题:应元书院小考
本文来源:《岭南文史》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