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中艺:环境教育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2021-01-12 来源:本网原创稿

  杨中艺,第九、十、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山大学教授、生态学专业和环境科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省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


  我是第九至十一届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生态学专业和环境科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并兼任第九至十一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目前仍担任省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委员。由于在生态环境领域研究成就卓越并积极建言献策,我先后被省政府有关部门聘为第一至第三届广东社会环保监督员、首届广东省环保大使、第二届广东省低碳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环境保护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森林城市建设咨询专家、广东碧道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在政协委员履职过程中,我主要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在绿色发展策略、区域环境治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灰霾治理、重点污染源控制等方面撰写了54个提案,其中两个提案获省政协“优秀提案奖”,2009年我被省政协评为“人民的好委员”。
  自2015年起,我特别关注我省环境教育问题。2015年,我提出《关于尽快启动〈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工作的建议》的提案,被列为省政协人资环委督办提案,省政协联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举办了提案办理座谈会,并前往环保部、天津市和哈尔滨市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环境教育立法的调研报告》。
  2016年,我再次提出《加快〈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立法进程,夯实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的提案,省环保厅(现为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亲自领办该提案,并主持了提案办理座谈会。

  2017年初,我又提出《再提环境教育立法》的提案。时任省政协副主席的温兰子同志也十分关注我省环境教育立法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提案办理情况,并率省政协人资环委的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与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陈小川同志以及省人大环资委、法工委领导一起协商。我根据三年来提案办理的情况以及从上述协商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于2017年12 月撰写了《建议省委省政府省人大重视我省环境教育立法工作》的提案, 并得到了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的支持,同意通过政协委员直通车渠道,以省政协委员重要建议转送函(〔2017〕1号)的方式将上述提案直接报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主要领导同志。省人大、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该提案作了批示,省人大方面于2018年1月口头答复同意将《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列入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于2018年5月正式发文, 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则将《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列入了立法工作计划(预备审议项目)。省政府法制办也计划《广东省环境教育办法》立法工作,后根据省人大的意见进行了调整,改为直接进行《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的立法。为了推进我省环境教育,我在2016年发起成立了“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并花费了几乎所有可以利用的时间,带领团队成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提升广东省环境教育水平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2006年,我就曾经发起成立“广东省相约自然环境教育促进会”, 虽然申请未获批准,但我并未气馁,又在2015—2016年筹备成立“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这一次,我的努力得到了省环保厅和民政厅的大力支持,2016年10月10日召开了成立大会,并顺利完成了注册登记的全部手续,省环保厅是该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虽然促进会成立至今还不到三年,但已经在各个领域面向各种受众开展了大量的环境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会员数量发展到400多个(名),分布在19个地级市,成为我省规模较大,覆盖面广,具有联合会性质的环保社会团体。
  我将广东省环境教育立法工作作为成立伊始的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的主要工作之一。2017年4—5月,我受广东省环保宣教中心委托,对省环保厅提出的《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建议稿进行了修改。2017年5月22 日,我组织策划的“第一次广东省环境教育立法研讨会”在广州举行,这次研讨会由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合主办,是第一次在我省社会各界公开讨论环境教育立法问题,具有里程碑意义。此次研讨会主要针对《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建议稿进行讨论,受到了环保领域各界人士的关注。会后,我吸纳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再次修改了
  《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建议稿,并草拟了起草说明,提交省环保厅。 2018年1月22日,在“两会”召开前夕,我组织策划了“加快广东省环境教育立法进程座谈会”,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管部门领导和法律专家参加了座谈会,增进了与会人士对环境教育立法问题的了解。在其后举行的省人大会议上,有两个代表团同时提出了关于《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的立法议案。
  2018年6月5日,在省人大已经决定将《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情况下,我再次组织策划了“第二次广东省环境教育立法研讨会”,与会代表主要就如何立好法,使得《广东省环境教育条例》成为一部具有广东特征以及充分约束力的良法、硬法进行了讨论。会后进行的问卷调查共有将近1300人投票,绝大多数参与者对立一部有约束力的硬法给出了肯定的回应。本次研讨会标志着广东省环境教育立法已经从“是否要立法”进入“如何立好法”的阶段。
  2018年6—9月,我带领的团队承接了清远市政府《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的立法咨询服务项目,先后起草了《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讨论稿、征求意见稿、注释稿和送审稿,《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起草说明,《〈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一系列相关文件, 举办了专家研讨会、公众咨询会议和风评报告论证会以及宣讲会,为市环保局、法制局、教育局提供了多次咨询,保障了《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立法工作顺利进行。经市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于2019年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清远市成为我国第四个、广东省第一个实现环境教育立法的地级市。
  在推进环境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我在从幼儿园、中小学到大学,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等各种场合,面向各类受众,组织实施了各种类型的环境教育活动。在这些工作中,我特别注重在农村开展环境教育工作,2017年提议实施“东江嘎嘎”农村环境教育公益计划,作为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的品牌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设立了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农村环境教育工作委员会。我为“东江嘎嘎”农村环境教育公益计划设定了工作框架,从分布在东江流域的省定贫困村中选择数十个村庄,建立“农民学堂”,并在当地中小学(教学点)设立环境教育课堂。我及其团队开发了“农民学堂”环境教育课程体系和农村小学专题环境教育课程体系以及相关课件,并开展面向当地志愿者的农村环境教育教员培训,为“农民学堂”和小学环境教育课堂的教学工作提供必要的环境教育师资力量。
  目前,“东江嘎嘎”公益计划已经在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佗城镇佳派村、亨渡村,梅州兴宁市水口镇璜江村、宋声村,五华县梅林镇金坑村等地启动,广东省环境教育促进会与龙川县佗城镇中心小学、兴宁市宋声中心小学、五华县梅林镇中心小学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环境教育活动覆盖了12个省定贫困村。截至2018年12月,“东江嘎嘎”计划已累计开展“农民学堂”讲座活动25次,小学环境教育课堂活动10余次,专家—志愿者研讨会5次,农村环境教育志愿者培训3次,包括“广东省农村环境教育教员培训班”第二期·河源龙川和第四期·梅州兴宁。我参与并主导了每次活动,并积极与当地志愿者交流,龙川县、兴宁市已有志愿者主动开展农村环境教育活动,其中龙川县有100多名志愿者加入了环境教育教员队伍, 并开始在当地为学生和村民(学生家长)开展环境教育,受众已超过3000人次。
  我和团队实施的农村环境教育活动得到了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省政协研究咨询委员会陈利浩委员就资助了这一活动。在此基础上,我致力于将“东江嘎嘎”公益活动形成的模式以及取得的经验推广到其他地区,于2018年6月在广东省阳江市启动了“阳江嘎嘎”计划,与当地省定贫困村6个小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在7个村设立了“农民学堂”。2018年10月,我和团队举办了“广东省农村环境教育教员培训班”第一期·阳江城西、第三期·阳江白沙、第五期·阳江新洲和第六期·阳江大沟,经过培训和考评,成功培养了以当地中小学教师为主的100余名农村环境教育教员。
  我认为,加强农民的环境教育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软环境”,为“硬环境”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障,使得脱贫攻坚这一伟大事业更加落到实处。我打算持续实施并推广“东江嘎嘎” 公益计划的成功经验,最终形成由“东江嘎嘎”“阳江嘎嘎”“北江嘎嘎”“韩江嘎嘎”“西江嘎嘎”等区域农村环境教育计划组成的广东农村环境教育网络。

  来源:《广东政协忆事(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