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普查办获悉,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城文物专项调查的通知》,全面摸清老城文物资源家底,加大系统性保护力度,省普查办迅速部署并推进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目前,省级调查队已完成实地调查工作。
2025年12月上旬,省普查办印发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工作方案,明确调查范围、对象、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组建6支专项调查工作队,由省普查办专业技术组、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专家任组长,整合省级业务骨干,并安排所涉31个县(市、区)文物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配齐本地普查人员,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专业互补的高效工作架构。
2025年12月18日,为统一技术标准,省普查办组织召开全省老城文物专项调查培训会议,围绕调查方法、技术标准、质量控制等内容,对6个工作队及相关市县区负责人共200余人进行系统培训。实地调查启动后,各调查队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现代技术手段,结合地方文献、考古成果及社会征集线索,对老城范围内的城垣、街巷、历史建筑及文化景观等进行拉网式踏勘、信息采集与初步价值评估。
目前,6支省级调查队已完成全省33座老城的实地调查工作,累计列入《新发现文物建议清单》的文物数量200余处。省普查办对调查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导,建立质量控制与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困难,确保符合认定标准的文物全部纳入清单。后续,各市普查办将按照文件要求,督促相关县区做好老城文物专项调查新发现文物清单的登记公布工作,确保于202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老城所在县级普查单元的实地调查验收工作。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