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北海镇总兵郑润材生平及相关问题探讨

2023-12-22 来源:本网

  2018年7月,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0号广州港疗养院工地对—批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在这批墓葬中,惟有一座墓(M5)有墓志,并可确定墓主人身份。"墓志正文共158字(注:笔者已断句):

  诰授振威将军。晋授建威将军。显祖考讳润材,号惠霖。郑府君生于道光辛丑年八月廿五日亥时,终于甲辰年二月廿四日寅时,享寿陆拾四岁。择于小北门外,土名鹿鸣岗,坐辛向乙兼酉卯之原。上至麦宅,下至郭宅,左至刘宅,右至林宅:四至明白。卜于甲辰年四月初五日巳时,奉柩安葬。今天和宁,金鸡鸣,玉犬吠,歌吼吉辰,葬后脉,龙气媛。祭祀不忒。禀告皇天后土,神祇秘祐。没存均感。长发其祥。子孙昌盛。

  正文之后隔两行,书“中人”二字。落款处题“光绪甲辰年四月初五日奉葬”“郑振威第”。

  根据墓志,墓主人是郑润材,号(字)惠霖。郑润材为广东水师提督郑绍忠义子,去世时的实缺为“北海镇总兵”,同时也是晚清时期广东著名勇营“安勇”的第二代统领,墓主人身份地位重要。

  通过了解郑润材的生平,发现墓志所反映的信息与文献材料和实际情形有一些出入。本文结合墓志,对郑润材的年龄、下葬过程和生前经济状况等问题作一探讨。

  一、郑润材生平述略

  受太平天国起义影响,清咸丰四年( 1854 ) ,三合会在广东各地纷纷起事,起义军自称“洪兵”。其中一支“洪兵”由广州府三水县人陈金釭率领。咸丰七年,陈金釭转战至两广交界地带建立“大洪国”,自称“南兴王”,并封表弟郑金为元帅。郑金手下有一名“看马仔”,为南海县盐步人,原来姓胡(一说姓符,原名不可考),深受郑金赏识,将其收为义子,赐名“郑润材”。

  同治二年( 1863),清军围攻“大洪国”首府信宜。郑金萌生降意,便杀死陈金釭,并割下其首级,率众献城投降。广东提督崑寿准许郑金“领其众为一营,号安勇”;在攻克广西岑溪后,郑金被“赏都司衔”,并更名为“郑绍忠”,郑润材则被“赏给六品顶戴”。郑金降清,使洪兵政权中坚持最久的“大洪国”覆灭;安勇创立;郑绍忠、郑润材父子自此发迹。

  同治三年至四年( 1864—1865),郑润材随其父郑绍忠率领安勇前往粤闽赣交界地带参与围剿由侍王李世贤、康王汪海洋等人率领的太平军余部。父子二人最终有功,郑绍忠“署罗定协副将”,并“加总兵衔”,郑润材则“免补守备,以都司留于广东,尽先补用”。

  同治七年至八年,郑润材随郑绍忠剿高明县鹤山之客民,及赤溪厅长沙之“土匪”。郑润材又获拔擢,“俟补都司后,以游击仍留广东,尽先补用,并赏加副将衔”。

  同治十三年至光绪元年( 1874—1875 ) ,郑润材随郑绍忠搜剿广东灵山、钦州“匪徒”。事竣,郑润材“免补都司,以游击仍留广东,尽先补用”。

  光绪四年(1878 ),“广东土客大械斗"后被安置在海南岛儋州、临高的客民与土民又起冲突。光绪五年,两广总督刘坤一以署南韶连镇总兵郑绍忠为主将前往剿办,郑润材亦跟随,儋临土客械斗很快被平定。郑绍忠因功被赏黄马褂,并交部优叙;郑润材则“免补参将,以副将留粤,尽先补用”。

  光绪六年,两广总督张树声“以广州省会,华洋交错,安内御外,尤为扼要”,奏请以郑绍忠统领安勇“常驻省城”。自此,安勇开始长驻广州,郑绍忠也愈来愈受倚重:光绪十年,署理广东陆路提督;光绪十五年,授湖南提督;光绪十七年,调补广东水师提督;光绪二十年,被赏加“尚书衔”。郑润材所蒙恩遇不及乃父,但亦有升迁调转:光绪十五年,署理顺德协副将;光绪十六年,借补南韶连镇中军游击;光绪二十年,因剿办韶州、南雄等处匪徒有功,“以总兵补用”;光绪二十一年,署理广州协副将。

  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初四日,郑绍忠殁于广东水师提督任上。由于郑润材在其父郑绍忠尚在时便代为统领安勇,且亦为广东督抚所重,所以当两广总督谭钟麟奏请以广西宾州营参将朱国安和南韶连镇中军游击郑润材两人统带安勇时,最终仍是由郑润材一人“接统全军”。从此郑润材成为安勇第二代统领。

  光绪二十四年,广西会党首领李立廷起事,郑润材与副将江志率安勇前往平定。事后,由广西巡抚保奏,郑润材“得旨以提督交军机处记名”。

  光绪二十五年底,郑润材奉旨补授南韶连镇总兵。

  光绪二十六年,郑润材意外卷入“庚子惠州起义”。当时革命党人史坚如、邓荫南决定暗杀广州的三名军政大员以响应起义,目标人物之一便是郑润材(另两人,一为两广总督,—为广州将军)。又据革命党人事后记载,郑润材被派往惠州镇压起义。

  光绪二十七年,郑润材被授“广东北海镇总兵官”。

  光绪二十九年三月,岑春煊署理两广总督,镇压自李立廷起义之后不断举事的广西会党。闰五月,岑春煊以署理左江镇总兵潘瀛剿匪不利,将潘撤任,并委郑润材接署。此时,广东钦州防城地区的三点会起义已持续三年,清军剿办亦不利。八月,岑春煊便将正署理左江镇总兵的郑润材调回北海镇本任,负责剿办。岑春煊起初“无恶于润材”。但后来郑润材与岑安插的“要人”不相能而被后者构陷。岑春煊“切责润材”并夺其兵权。更为严重的是,还将其弟郑润潮下狱,其弟“几不测”。郑润材“素刚不能屈,既自愤被诬罔,复念弟以己故罹重诛,益负弟,遂扼腕叱咤,手枪自击以殒”。据墓志,其辞世于光绪三十年(1904)二月二十四日寅时。

  二、墓志相关问题探讨

  郑润材墓志内容有限,但提供了一些新材料:墓志上的年龄与官方档案不符;葬地、墓向和葬期与文献记载和实际情况不符;墓志之草率和下葬之寒酸与其作为广东高级武官身份不符。试为申说。

  (一)年龄问题

  郑氏父子家乡是广州府三水县大旗头村,在今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但郑润材作为家乡的闻人贤达,大旗头村族人对他的年龄却并不清楚。如今郑润材墓志出土,可知他生于道光二十一年( 1841 )八月二十五日,死于光绪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享寿陆拾四岁”。但墓志上的年龄与官方档案材料并不相符。

  目前所能找到的有关郑润材年龄的官方档案材料共3份:

  一是郑润材因要被补授“南韶连镇中军游击”一职,被交部引见时所呈递的履历单,写明“郑润材,现年四十六岁”。引见是光绪十六年( 1890 )十一月十四日。

  二是两广总督谭钟麟奏请让郑润材补授广东罗定协副将时所上奏折,言郑润材“年五十三岁”。时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二十四日。

  三是为两广总督岑春煊在郑润材自戕后所上奏折,言郑润材“年六十岁”,时为是光绪三十年( 1904)三月十二日。

  通过官方档案所推出的郑润材年龄基本一致,即:郑润材在光绪三十年( 1904)死时是六十岁,比墓志中的年龄小四岁。笔者认为,墓志上的年龄是真实的,毕竟六十是大寿,去世当年是否为六十岁其子孙应当不会弄错;而官方档案里的年龄为郑润材所虚报。

  在官方档案上虚报年龄,是“官年”现象,在清代很普遍,是官场公开的秘密。学界对清代“官年”和“实年”现象已有一些深入研究。然则郑润材为何要虚报年龄?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清代武官致仕年龄较早。明代,武官致仕年龄由前代的七十岁降至六十岁,而清代沿袭明代旧制。据《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百四“退休制略”:“我朝定例,自副将以下,年六十者概予罢斥。”如果年至六十而又未能位至副将及以上,致仕在所难免。勇营没有自身的管制系统,勇营将官皆是在绿营的管制系统内进行升迁调转。郑润材身为勇营将官,自受绿营制度约束。第二,郑润材升迁速度较慢,这与其父郑绍忠的带兵策略有关:

  “(郑润材)少随父出入戎马,自雄、肇、惠、潮,以及渡海琼儋,转闽贵,无役不从,每战皆最。绍忠每抑子以厉所部,故润材虽属为军锋,而序功独后”。第三,晚清时期候补官员队伍数量庞大,武官更甚。况且在绿营系统里任职是勇营将官的唯一出路。而绿营职官自有定额,补一缺甚为不易。因此,郑润材虚报年龄也就很容易理解。

  此前,对于清代“官年”和“实年”的研究基本上往往集中于文人,武官较少。毕竟文人有硃卷、年谱、登科录、同年录、行状、文集等传世,材料丰富,而武人无此条件。郑润材墓志的发现,是清代武官“官年”和“实年”现象的一个有力例证。

  (二)葬地、墓向和葬期问题

  自郑绍忠发迹后,郑家武人屡出。著名者有郑绍忠、郑继忠(郑绍忠三弟)、郑润材和郑润琦(郑继忠之子,民国时建国粤军第三师师长)。其中,郑绍忠、郑继忠和郑润琦等三人均归葬于家乡大旗头村。大旗头村史料于郑润材葬于何处并未提及,但显然并未葬于大旗头村。现今可知,郑润材葬于清代广州城东北的横枝岗。

  墓志中写明郑润材的葬地、墓向和葬期,但结合墓葬实际,及查阅相关文献,得知这三者均有问题。

  ( 1)葬地。在墓志中,写明郑润材的葬地“择于小北门外,土名鹿鸣岗”。下葬之地确乎在“小北门外”无疑,但此地并不是“鹿鸣岗”。查阅清宣统二年(1910)的广州地图得知,郑润材葬地所在山岗是“大嵩山”。二者之间尚有一段距离。

  (2)墓向。在墓志中,言明该墓葬于“坐辛向乙兼酉卯之原”。换成现在的方位角度,是在97.5° -100.5°之间。需要指出的是,风水学上的墓向,指的是墓碑的朝向,与考古学上以头骨朝向为墓向的说法不同。结合其墓穴的方向(西北—东南向),那么其墓碑应该是背向东南高处,朝向西北低处。结合其考古学上的墓向( 140°),其墓碑朝向是320°。显然,实际朝向( 320° )与墓志中所述的朝向( 97.5° -100.5°)相差甚远。

  ( 3)葬期。在墓志中两处提到葬期:第一处是在正文中说“卜于甲辰年四月初五日已时,奉柩安葬”;第二处是在落款处“光绪甲辰年四月初五日奉葬”。可知葬期是当年四月初五日。但据《申报》报道:郑润材去世之后,其灵柩被运回广州东门外永胜寺暂厝,四月二十五日“诸同寅咸往致祭以表哀思”。可见,至四月二十五日郑润材仍没下葬。

  由上述不一致之情形,可以推知:墓志乃提前做好,但后来因故未按照原计划下葬。从中可以看出两点:第一,郑润材死后,其子孙并未打算将他归葬于三水大旗头村;第二,郑润材下葬过程很是曲折。

  (三)生前经济状况问题

  郑润材墓志为陶质,并非石质;志文为墨书,并非刻写;志文字迹不甚佳,排列亦不齐整;内容简略,多为套语,足见制作简单。另如上文所述,在葬地、葬期和墓向都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最终下葬时没有重新制作一块墓志,甚至没有直接在墓志上更改信息,可知其丧事办得甚为草率。除墓志外,其墓仅出土随葬品2件,均为极小的饰件。这与其“记名提督北海镇总兵”的身份不符。

  作为北海镇总兵,郑润材收入(俸薪银加养廉银)合计超过2000两,比之文官自是不足,但比之寻常百姓不可谓低。并且其戎马生涯长达41年,不可能毫无积蓄。何以如此寒酸?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

  第一,郑润材生前尽管为高级武官,但不

  善理财,颇为贫寒:“润材不善治生。尝负官中枪价数千金。既卒,家益落,无以偿。粤人为之请于张总督人骏。人骏抚粤时,才请卹润材,重哀无辜横死,特捐其负。”第二,郑润材死后没有得到抚恤。按照清代绿营恤赏制度,郑润材为自戕身死,不能以阵亡例恤赏。且当时能为其请卹者都因故未为之请:岑春煊在奏折里表示“不敢为之求恩卹”;时任广东巡抚张人骏尽管痛惜郑润材之横死,“方欲为请卹”,但又因“去粤不果”,不了了之。

  所以,郑润材生前贫寒;又是自杀而死不符合阵亡恤赏例,且督抚亦未为之请朝廷恩卹,而无法风光大葬。

  三、结语

  晚清时期,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兴起的勇营成为各省继续维持统治的基石。在广东各支勇营中,又以安勇最为重要,历任督抚倚重,民间亦有“天上雷公,地下安勇”之谚。故郑氏父子在安勇的经营和维持上颇费苦心。

  对于首任统领郑绍忠而言,他所用的策略之—就是对立功最多、跟自己又最亲近的义子郑润材进行屈抑,序功时先及于其他将官以表激励,这使郑润材升迁较慢。尽管“官年”为当时的普遍风气,但是郑绍忠对于郑润材的屈抑很难说不成为郑润材虚报年龄的动机之一。

  郑润材作为安勇第二代统领,将略不及乃父,但在约束部众方面却比乃父更严。在郑润材的约束下,安勇清乡剿匪“不得匿民间寸缕”。这使得“乡人闻安勇至,辄欣跃围观,为粥煨藷芋以过军”。安勇固然是广东当局作为维持统治的重要工具,但其在维护地方安宁方面功不可没。安勇深得民心,郑润材在民众中口碑亦甚好,以至于当郑润材“遭值暴帅,不以良死”,“自逢掖之土,至菜佣灶妪,皆敬而伤之”。时任广东巡抚张人骏亦喟叹“郑将死,粤无将材矣”。

  当郑润材的棺柩运抵广州时,“诸同寅咸往致祭以表哀思”。此时,岑春煊亦往。尽管死者为大,但岑春煊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亲自为郑润材制作了书有“愚不可及”四字的挽幛。尽管郑润材深得民心,同寅及上官对之亦甚为友善,但两广主政者岑春煊态度如此,郑润材的丧事自不敢大操大办。况且郑润材生前既贫穷,死后又无恩恤,葬于横枝岗,葬礼也草草了事,过程亦颇为曲折,作为晚清广东名将,令人欷歔。

  作者:黄碧雄

  来源:《岭南文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