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慎勿与人交水火,好尊名节重邱山。
——嘉靖《潮州府志·人物志·张夔》
【今译】不要和他人势不两立,要爱惜自己的名节,把它看得比山还重。
张夔画像 【探源】张夔志在做清明有为的官员,此举延为家风。其长子张昌裔赴任广西容州通判时,张夔即赠上述对联,要求儿子爱惜名节,当为清官。张夔以忠介清操闻名。他任茂名知县时,有犯法豪绅买通张的属吏,欲向其行贿以获免究。张拒贿而秉公执法,将该人定罪,并革去属吏职务。谁知豪绅不甘服罪,散布谣言中伤张夔。此案报至上级茂州太守,太守也因此怀疑张夔断了冤案,于是先逮捕原属吏讯问。张夔抱着卷宗到太守面前自我辩解,并上交委任状要求辞官。后太守查明案情,终将犯绅治罪,向朝廷推荐张夔,评说他清廉正直。宋高宗赐玺书褒奖,擢夔为廉州通判。宋高宗将其名书于屏风之上,说:“南有张夔,北有周昕,朕无忧矣!” 【明鉴】廉州盛产沉香、黄金,当时到廉州做官的人离任时,无不满载而归,张夔在廉州通判任内却分毫无取。除了志为清官,张夔也是爱民为民的好官。他在廉州时,有山寇扰民,搜掠财物,上令剿捕。寇亦为民,并非不可化。张夔于是并不急着出剿,而是晓谕山寇祸福利害,限期10天,令其归农,不上10天,众寇自行投戈散去,避免了一场杀戮。张夔知新州(今新兴县)则兴修水利,筑陂畜水,灌溉田园千余亩使民得惠,百姓感念张夔之德,遂把这条陂取名为“张侯陂”。同时,还在新州培养人才兴办学校,则特捐出俸金刻印四书五经,择民间子弟诵读,每得闲暇,还亲自执经开讲,为诸生徒答疑解惑,使其他郡县的人也闻风而来。 【人物小传】张夔(1069—1161年),字柏岸,号致尧,北宋潮州海阳隆眼城都(今属汕头市澄海区)人。北宋政和八年(1118年)中进士,历任茂名知县、廉州通判、新州知州、奉政大夫等职。张夔家风清正,三代同朝为官,子孙皆为廉吏。宋高宗曾赐玺书“名著南天”,后又赐夔莲花山峰,其后代在此建立家庙,发展为莲花古寺,香火至今缭绕。张夔逝后被尊为潮州八贤之一。 文出自《广东历代官箴》(广东人民出版社,2017年6月) (图):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