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爱美女子剪发被嘲不如剃光

2018-08-08 来源:本网原创稿

  20世纪初,随着风气渐开,一股女子剪发的风潮开始在广州流行。女孩子们走进理发店,解开发髻,一头青丝变化出很多花样,也惹得社会各界舆论纷纷,反对者有之,嘲笑者也有之,足见新事物被人接受之不易。

  女子剪发之害

  剪发的女子,一老便全白了,好像草上霜一般。再加上皱似鸡皮的面孔,涂些胭脂雪花膏,真是难看。假使你蓄了长而且黑的发,梳个横S髻,仰卧在床上,得意的时候,真觉得舒服,就是鹤绒枕头也没有它适意服帖呢,剪了发便没有此福可享了。

  剪发以后,每月至少要修剪一次,费了钱尚属小事,到大公司——“雅园”“白宫”任那般理发匠摸摸弄弄,揩饱了油,方放你走,那才真不值啊!(摘自1926年11月22日《广州民国日报》)

  女子剪发与剃发

  近来女子剪发的越发多了,其中理由很多,“时间经济”就是重要理由……不错,剪发确是“时间经济”,但剩在头上的短发,每天早起或出门的时候,总要几分钟来梳理,这也不能不说有些矛盾。

  想补救这个弊病有什么方法呢?最好是把留在头上的短发剃光,那就可说是完全“时间经济”了。

  也许有人说“头发是用来护脑的”,剃光了岂不坏脑。这不过是他们的过虑罢了。试看有多少剃光头的男性,怎么不见他们因此都脑坏而死呢?再不然也可以戴帽来保护它,何必因噎废食呢?

  ……

  末了,我要声明一句,我不是反对剪发的,我是提倡剪发进一步——剃发的。


  文:王月华 摘自1927年2月25日《广州民国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