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观应:戊戌变法前承前启后的杰出思想家

2023-07-27 来源:本网

  郑观应(1842—1921 年)是戊戌变法前承前启后的资产阶级改革派思想家。从 19 世纪六七十年代起,他著书立说,倡言变法自强。特别是在成书于甲午战争前后的《盛世危言》五卷本和十四卷本中,他提出了学习西方、变法图强的构想,事实上是对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爱国进步思想家主张学习西方、富强救国思潮的全面总结,并对后来戊戌变法运动中维新派领袖康有为(1858—1927 年)等人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提出“主以中学,辅以西学”的原则,鼓吹学习“西法”,效法欧、美,走变法自强之路

  (1)郑观应生活在中国日益沦为半殖民地的年代。在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威胁下,在清政府腐败无能、丧权辱国的刺激下,郑观应走上了林则徐(1785—1850 年)、魏源(1794—1857 年)等爱国先驱的道路,探索富强救国之方。在出版《救时揭要》《易言》后,他又于甲午战争前夕,编写出版了《盛世危言》五卷本。“《易言》改《危言》,冀以开民智”,以“忧危”之言,“继续宣扬变法富强救国,书出版后,影响很大”。1894 年 9 月,中日黄海之战,北洋舰队溃败。他在一首名为《闻大东沟战事感作》的诗中写道:“粉饰因循若养痈,堂堂师挫弹丸国。”他对时局忧心忡忡,认为“今中日战后,时势变迁,大局愈危。”于是把《盛世危言》五卷本增订为十四卷本出版,更加强调变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一再告诫国人:“中国果能急变法,免使强邻恣侵割。”

  (2)为了推动变法,郑观应提出“主以中学,辅以西学”的口号。他从中国传统的“变易”思想中寻找变法的理论根据,指出中国已面临“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再也不能闭关自守,必须顺时而变,向西方学习。他借用“道器论”加以说明,认为“道为本,器为末,器可变,道不可变”。他进一步解释:“道”是“弥纶宇宙,涵盖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器”是中国“占人名物象数之学”,也就是在中国古代“流徙而入于泰西”而现在又回归中国的“富强之术”。他声称,“主以中学,辅以西学”的学习原则正是符合这种精神,因为“所变者富强之权术,非孔孟之常经”。这表明,“主以中学,辅以西学”,就是在保持封建主义制度和封建伦理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向西方学习枪炮战舰、科学技术、商务制造、语言文字等“富强之术”。这对进一步破除“天朝老大”和“闭关自守”的观念,推动学习西方,变法自强,有积极意义。

  (3)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沉重打击了中国封建士大夫的“天朝老大”和“闭关自守”观念,出现了由林则徐、魏源倡导的“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呼声。到了 60 年代,冯桂芬(1809—1874 年)提出了“以中国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的新观点。后来王韬(1828—1897 年)、薛福成(1838—1894 年)等资产阶级改革派,又引进传统的“道器论”加以补充。王韬说:“器

  则取诸西国,道则备自当躬。盖万世而不变者,孔子之道也。”薛福成强调,“取西人器数之学,以卫吾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道。”郑观应 “主以中学,辅以西学”的口号,既概括了甲午战争前后爱国进步人士对学习西方的认识与要求,又为后来维新派领袖康有为提出“全变”的维新变法纲领,提供了先行思想资料。康有为指出:“购船置械,可谓之变器矣,不可谓之变事;设邮便,开矿务,可谓之变事矣,未可谓之变政;改官制,变选举,可谓之变政矣,未可谓之变法。日本改定国宪,变法之全体也。”在这里,康有为把“变器”“变事”“变政”和“变法”严格区分开来,阐述了“全变”“变器复变道”的观点,为戊戌变法政治改革纲领提供了理论依据,比郑观应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康有为所说的“全变”或“变器复变道”,仍以不根本否定清朝封建统治为前提,因此就这一点而言,实质上他与郑观应的“器可变,道不可变”“主以中学,辅以西学”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并无根本性的差别。

  二、主张“开议院”“行选举”,为新兴民族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利

  (1)郑观应把“开议院”作为他变法自强方案的首要内容。这是代表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第一次提出的政治改革要求。早在 1880 年出版的《易言》36 篇本中,就收入郑观应著《论议政》一文,宣扬西方资产阶级议会制度。主张中国“下仿泰西之良法”,设立上下议院,实现“长治久安”。到 1882 年《易言》再版时,郑观应担心“濳且招尤”,小心翼翼地将 36 篇删并为 20 篇,其中《论议政》被全文删掉。甲午战争前夕,《盛世危言》五卷本面世,郑观应将新作《议院》一文置于首卷。甲午战后《盛世危言》十四卷本付印,郑观应又增写了一篇《议院》,表明他对政治改革的态度和立场有了较积极的转变。

  (2)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五卷本《议院》一文中开宗明义地写道:“议院者,公议政事之院也。集众思,广众益,用人行政,一秉至公,法诚良,意诚美矣 !”这是把西方资产阶级议会看作是纯粹的议政、咨询机构,而不是立法机构,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但这并不妨碍郑观应鼓吹“开议院”的政治主张。他把西方各国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加以比较,充分肯定英、德式的“君民共主” (君主立宪政制):“美国议院则民权过重”“法国议院不免叫嚣之风”“斟酌适中经久者则莫如英、德两国议院之制”。他还主张在中国实行西方议会选举制度,说“议院为国人所设,议员即为国人所举。举自一人,贤否或有阿私;举自众人,贤否难逃公论”。他还为中国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通过选举进入议会而大造舆论,说西方各国资本雄厚的商人可以立任“议政员”,在中国也应该以商贾之公正者为议员,“不失其求名之望”。公开为新兴民族资

  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利。

  (3)自 19 世纪 70 年代后,一些对西方国家较为了解的人士,已多有提及或着力宣扬西方资产阶级议会制度。例如,王韬就以欣赏的口吻,宣传英国的“君民共主”:“惟君民共治,上下相通,民隐得以上达,君惠亦得以下逮”。马建忠(1845—1900 年)赴法国留学不久,就看到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优点在于“议院立而下情可达”。薛福成也以亲身感受指明,“西洋各邦立国规模以议院为最良”。王韬等人的上述言论,只是把西方议会制度当作一种政治常识来进行启蒙式的宣传教育,并不具有现实改革的意义。郑观应则不同,他是把“开议院”“行选举”当作一项政治改革主张而提出来的,比王韬等人明显地前进了一大步。诚然,郑观应对西方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认识仍然是很不深入和很不全面的,对这项政治改革的态度也是前后摇摆不定的;但是,这毕竟是代表中国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第一次提出了政治改革的要求,同时对尔后戊戌

  变法时期康有为提出“全变”,成立“维新内阁”的政治改革方案,也具有开风气之先的思想准备意义。

  三、提出“商战论”,主张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决胜于商战”

  (1)“商战”是中国近代史上独特的范畴。它是由郑观应首先提出来的,是郑观应学习西方,变法自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主张在国家的保护和扶植下,以商业为中心(特别是对外贸易),全面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以抵抗外国资本主义的“商战”即经济侵略,使中国实现独立富强。

  (2)“商战论”是近代中国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中日甲午战争前,外国资本主义国家主要以商品输出的方式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外贸连年巨额逆差,国民经济受到极大破坏,幼弱的民族工商业遭到严重摧残。这引起了爱国人士的忧虑,他们力求挽回利权,堵塞漏卮,由此产生了“重商”思潮。早在 19 世纪 70 年代,王韬就提出“恃商为国本”的重商观点。他以英国为例,说“英之国计民生全恃乎商”。他还进一步提出“兵力商力并用论”,揭露英国掠夺殖民地的卑劣手法,指出:“盖英之立国,以商为本,以兵为辅,商之所往,兵亦至焉,而兵力之强,全在商力之富,以商力裕兵力。二者并行,而乃无敌于欧洲。”在区分“兵力”与“商力”的基础上,王韬对“商力”即经济侵略的隐蔽性、危害性作了分析,主张中国对付外国侵略势力也应当“兵力商力二者并用,则方无意外之虞”。薛福成也认为,西方“立国以商务为本,富国强兵,全藉于商”。他进而提出“商握四民之纲论”,说:“有商则士可行其所学而学益精,农可通其所植而植益盛,工可售其所作而作益勤,是握四民之纲者,商也。”这是从商与士、农、工相互关系去论证“重商”的合理性。与王韬的“重商”观点各具特色。

  (3)郑观应在王韬、薛福成等人“重商”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商战论”。郑观应把外国资本主义对外侵略的方式和手段归纳为“兵战”“商战”与“传教”,并把“兵战”即军事侵略与“商战”即经济侵略加以分析比较,认为后者比前者有更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他指出:“彼之谋我,噬膏血匪噬皮毛,攻资财不攻兵阵……故兵之并吞,祸人易觉,商之掊克,敝国无形。”他揭露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商战”的罪恶目的在于“灭人之国”。他说:“西人以商为战,士、农、工为商助也,公使为商遣也,领事为商立也,兵船为商置也。国家不惜巨资,备加保护商务者,非但有益民生,且能为国拓土开疆也。”他指出:“英迭为通商而灭人国。”为了有效抵抗外国资本主义的“商战”,必须“兵战”与“商战”兼备,而且“商战”更为重要。“习兵战不如习商战”,旨在推动全国上下与外国资本主义开展“商战”,提出了“决胜于商战”的战

  略口号,建议在国内外市场上同外国资本主义进行“十大商品战”,以便挽回利权,堵塞漏卮。

  (4)郑观应关于“十大商品战”的战略构想,是在综合分析了大量进出口商品的基础上形成的。这“十大商品战”是:一曰,“驰令广种烟土,免征厘捐”,以进行“鸦片战”;二曰,“广购新机,自织各色布匹”,以进行“洋布战”;三曰,购机器织绒毡、呢纱等物,以及制造玻璃器皿,仿制钟表等,以进行“用物战”;四曰,制造卷烟、蔗糖、葡萄酒等,以进行“食物战”;五曰,纺织土丝、土纱,制造香水、香皂等物,以进行“零星货物战”;六曰,开采五金、煤矿等,以进行“矿产战”;七曰,“广制煤油,自造火柴”,以进行“日用品战”;八曰,“以景德镇之细瓷,摹洋瓷之款式”,运销欧洲,以进行“玩好珍奇战”;九曰,仿外国样式,发展宁杭的机织绉绸运往外国,以进行“零星杂货战”;十曰,仿铸外国金银货币,以进行“洋钱战”。除第一项外,其余都是极有针对性的贸易对策。值得注意的是,郑观应上述“商品战”贯穿了一条基本原则,即:“照样仿制”进口畅销洋货,“精制”出口畅销土货,以做到“中国所需于外洋者皆能自制,外国所需于中国者皆可运售”。这与现在通行的进口替代、出口替代的外贸战略甚为吻合。

  (5)为了在“十大商品战”中立于不败之地,郑观应强调要全面发展新式工矿交通通讯业,“有上以翼商”,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制造各种质优价低的商品,与洋货进行竞争。他还以自己“初则学商于外人,继则与外我商战”的经验,意味深长地指出:“商务极博,商理极深,商情极幻,商心极密。”要“决胜于商战”,政府必须重视研究商务,了解商情。对于清政府“不惟不能助商,反朘削之,遏抑之”的弊政,他给予猛烈的抨击,并提出劝工、惠商的多项具体建议。

  (6)郑观应提出的“商战论”,曾广泛流传于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不少著名的爱国进步人士均受到影响。例如,为郑观应《盛世危言》五卷本作序,活跃于戊戌变法时期的著名维新派人士陈炽(1855—1900 年),在其于甲午战后出版的《庸书》和《续富国策》中,就较突出地宣扬“富国强兵,非商曷倚?”“商会能灭人国”等“重商”观点。令人格外注目的是,作为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领袖的康有为,也一度是“商战论”的积极鼓吹者。1895 年,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提出了以“富国之法”和“养民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全面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方案。在谈到“养民之法”中关于“惠商”的举措时,康有为强调“并争之世,必以商立国”。他指出:“古之灭国以兵,人皆知之;今之灭国以商,人皆忽之。以兵灭人,国亡而民犹存;以商贾灭人,民亡而国随之。”对郑观应关于“商战”的隐蔽性、危害性作了很好的发挥。他也像郑观应一样主张“广纺织以敌洋布,选用物以敌洋货”,各种出口商品“皆与洋货比较,精妙华彩,务溢其上”。这是对郑观应所提出的“商品战”的补充。

  (7)郑观应的“商战论”虽然是一种幼稚的、不成熟的经济理论,但却是处于发韧期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寻找发展方向的理论依据;他把发展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同抵抗外国资本主义经济侵略联系起来,把发展民族工商业提到了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揭露了以商品输出为主要形式的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罪恶行径,体现了强烈的民族立场和爱国精神。

  四、宣扬“以商为本”,主张全面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并特别强调大力发展机器制造业

  (1)“以商为本”与“商战论”二者紧密相连。“以商为本”就是在“决胜于商战”的战略思想指导下,对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取向,作出战略选择,即主张以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为中心和主要出发点,要求其他各个经济部门与之紧密配合,共同促进商业的发展,并以此来带动各个经济部门、各种经济事业向前发展,特别是要推动机器制造业的建立和发展,以实现独立自主地全面发展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

  (2)鼓吹“以商为本”,否定“以农为本”。“重本抑末”论,其实质是片面强调农业的重要性,竭力限制和排斥工商业。在 19 世纪 70 年代中国已经产生新式工商业的情况下,这种传统教条极不利于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郑观应既然宣扬“重商”观点和鼓吹“商战”,自然否定这一传统教条,主张以“以商为本”来取代“以农为本”。郑观应从古今不同的经济条件进行分析指出:“古之时,小民各安生业,老死不相往来,故粟、布交易而止。”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商业不居重要地位,农业对国计民生自然非常重要。“至于今则轮舟、火车飞车挽无难,电报、邮传捷如影响。商务所趋,给民之食者十之一,给民之用者十之九也。”交通通讯工具高度发达,商品经济迅速发展。故“稽古之世,民以农为本;越今之时,国以商为本。”可见,郑观应鼓吹以“以商为本”取代“以农为本”,就是要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发达,把发展新式工商交通通讯业放在首位。与此相联系,郑观应还竭力颂扬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和作用,批判“轻商”“贱商”观点。他列举古今中外重视商人的事例为依据,自豪地说,“孰谓阛贵中竟无人豪,顾可一例目为市侩哉?”公开站在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的立场,向传统的“轻商”“贱商”教条宣战。

  (3)以商为中心发展新式工商交通通讯业,特别是机器制造业。从“以商为本”的观点出发,郑观应阐述了商业与工业、农业等的关系,他写道:“商以贸迁有无,平物价,济急需,有益于民,有利于国,与士、农、工互相表里。士无商则格致之学不宏,农无商则种植之类不广,工无商则制造之物不能销。”郑观应这段论述,同上述薛福成关于“商握四民之纲”的一段话,内容相同,只是表述的角度相反。薛福成从“有商”则如何立论,郑观应从“无商”则如何立论,但都是持有强烈的“重商”观点,即以商业为中心来考察问题,把商业看作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枢纽和推动力。不过,郑观应虽然极端强调商业对其他经济部门的重要性,但从“有工以翼商”的观点出发,又重视发展机器大工业,特别是机器制造业。他看到当时中国以手工生产的土货难以同用机器生产的洋货竞争,发展机器大工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是当务之急。他指出:“外洋进口之货皆人力之所为,而中国入口之货,多天生原质”,这是造成中国外贸逆差的根本原因。只有建立和发展机器制造业,“各种机器自能制造,则各种货物亦自能制造。所造之物既便自用,且可外售于人,不致全以利权授外洋矣”。又说:“人但知购办机器,可得机器之用,不知能自造机器,则始得机器无穷之妙用也。”19 世纪后期的许多先进思想家,虽然都有重商倾向,但

  并不否定工业的重要性,主张采用机器生产,以及发展机器制造业。这对郑观应自然有所影响。但郑观应在甲午战争之前已在机器织布局、轮船招商局、中国电报局、开平矿务局和汉阳铁厂等近代工矿交通通讯企业担任高级职务,自然有着对大机器生产的优势性,建立和发展机器制造业的必要性,有更真切的体验,这恐怕是郑观应重视发展机器制造业的更重要的原因。

  (4)全面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具体方案。郑观应不仅探讨了“商战论”“以商为本”等经济观点,而且还设想了全面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具体方案。其内容包括通商、劝工、务农、治道和货殖五个方面。通商指发展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是整个方案的中心和重点。其中提到进出口贸易的商品有七八十种之多,简直是进出口商品名称总汇。劝工指发展近代上的工业,涉及门和行业很多。其中轻工业包括上述商品战中的各种商品。重工业包括采矿、冶炼以及轮船制造等。其中对采矿业讲述最为详细,矿产门类方面提到开采煤、铁、铜、铅、锡、石油,以及金、银矿等。地区方面则有云南铜、锡;山西、贵州煤、铁;湖南、江西煤、铁、铅、锡;山东、湖北铅;四川铜、铅、煤;台湾五金与硝,以及漠河金矿、开平煤矿、大冶铁矿等等。务农提出因地制宜发展区域农、林、牧各业,采用机器耕作,普及农学,提倡应用科学技术于农业生产;特别提到在沙漠和干旱地区,植树造林治河,防止旱化和沙漠化。治道指发展近代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其中铁路、公路的修筑,轮船通航,邮政开办,以及架设电线,开通电话网,均有论列。殖货指成立新式银行,发行金银铸币,成立保险公司,发行公债等。总之,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五卷本和十四卷本中所设想的中国经济发展方案,内容丰富、具体,极具想象力,除稍后出版的陈炽的经济专著《续富国策》外,同一时期中,似无其他著作可以与之相比拟。

  (5)独立自主地发展民族工商业,防止外国资本垄断中国国民经济。首先,他主张大力培养中国自己的科学技术人才,打破外国对中国科学技术的垄断和对中国企业的控制。为此,他建议多派留学生到外国留学。在谈到培养中国造船技术人才时,他建议选拔“心灵体壮,通达中文,精通洋文,年在 20 左右者”,公费派往国外大型造船厂学习,以 10 年为期,学成回国,予以因材任用。

  其次,郑观应主张充分利用本国自然资源,反对一切依赖进口。他以造船业为例,揭露和抨击李鸿章等人在筹办造船厂过程中,一切依靠进口的做法,说:“中国造船,无论木、铁、钢、铜等料,无不购诸外洋,纵使价不居奇,而运载有费,行用有费,奸商之染指有费,其成本已视外国悬殊,况质之良窳难辨,应用何料,购自何厂,皆唯洋匠是听,去取迁就,安能保其无他?或购矣尚未尽适用,或用矣而仅图饰观,非独靡费,更恐误事。”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力开发中国丰富的自然资源:“亟宜开铁矿,以裕钢铁之源”;并多方开采煤矿,“煤矿既开,则船料充轫,一切需用,皆无须仰给于人矣”。

  再次,他主张采用发行国内公债去满足新式工商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反对举借奴役性的外债。他指出,举借外债会造成“欠债过重,行息过多”,以致造成“利权授于他人,国势浸形微弱”的恶果。如果发行“民债”,中国“殷实商民为数不少”,只要清政府“示以大公,持以大信”,一定可以发行成功,收到成效。至于迫不得已借用外债,也必须“通筹全局,审慎周详”,利息不能太高,更不能以国家主权作为借款条件。他对于清政府以关税作抵押举借外债的行为,表示痛心疾首。

  最后,否定清政府“官督商办”制度,强烈要求允许私人资本自由投资和经营新式工商业。甲午战争前,郑观应对清政府“但有困商之虐政,并无护商之良法”极端不满,因而转向支持洋务派官僚所推行的“官督商办”企业制度,并且以商股身份积极参与轮船招商局、机器织布局等的创办活动。甲午战争后,由于尝到了“官督商办”制度的苦头,深悉洋务派官僚的种种腐败内幕,因而大胆地予以揭露:“今中国禀请大宪开办之公司,皆商民集股者亦谓之局。其总办或由股份人公举,或由大宪札饬……全以官派行之。位尊而权重,得以专擅其事。”他主张废除“官督商办”制度,允许民族资产阶级自由投资和独立经营一切企业。他说:“凡通商口岸,内省腹地,其应兴铁路、轮舟、开矿、种植、纺织、制造之处,一体准民间开设,无所禁止。或集股,或自办,悉听其便。全以商贾之道行之,绝不拘以官场体统。”关于工商企业的经营方式,王韬在 1883 年以前曾提出要“许民间自立公司”。薛福成在其于 1890 写成的《筹洋刍议》中也主张“招商自立公司”。马建忠在其于 1890 年写成的《富民说》中也主张允许“商人作股设立公司”来兴办新式工商业。与他们不同的是,郑观应以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的身份竭力主张民办企业,并且以其与洋务派屡打交道、大吃苦头作为背景,因而更令人信服。为了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郑观应要求清政府实行各种惠商、护商政策,如:实行保护关税,建立专利制度,制定商标注册条例,颁行公司组织法,允许民族工商业者成立商会,在中央和地方成立商部和商务局等。显示了郑观应是民族资产阶级现实利益的有力维护者。

  (6)在全面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问题上对康有为的若干影响。第一,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期所提出的以“定为工国”“讲求物质”为核心的全面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方案,实际上提出了中国工业化的主张,比之郑观应“以商为本”的全面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方案,无疑达到了更高的水平。但就发展新式工商业的各项具体主张而言,可以说,郑观应都已提出过了。更确切地说,郑观应关于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构想,已经为后来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各项具体主张,划下了一个框框。第二,郑观应以“以商为本”为立足点,对国民经济一些部门的相互关系作了初步考察。康有为提出“定为工国”“讲求物质”的新的经济概念,取代了郑观应“以商为本”的旧的经济概念;但是在探讨国民经济一些部门的相互关系时,他却最终仍然未能摆脱郑观应“以商为本”的思想影响。譬如他写道:“商之源在矿,商之本在农,商之用在工,商之气在路。”第三,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期间,强烈要求废除洋务派官僚垄断新式工商业的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企业制度,主张一切工、矿、商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一付于民”“纵民为之”,听任民族工商业者投资经营,并由国家给予扶助和保护,这与郑观应更是全无二致。总之,郑观应与康有为同是粤人,也曾有过私人交往。1895 年底,康有为到上海组织强学会,找郑观应商谈,郑把康引荐给王韬,同游格致书院。但郑观应对康有为、梁启超的维新活动颇有微词,对戊戌变法运动持局外旁观的保守态度。不过由于《盛世危言》在甲午战争前后对思想的影响很大。康有为虽尊为维新派领袖,但接受郑观应某些观点和主张的影响,取其所需,为其所用,也是很自然的事吧。

  来源:《岭南文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