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广东水师提督沿革考

2021-05-28 来源:本网原创稿

  清代地方官职督抚及提督等,提督据《清史稿》的说法:“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掌巩护疆陲,典领甲卒,节制镇、协、营、汛,课第殿最,以听于总督。”可见,提督负责主持全省各镇、各协、各营的军事。广东地属海疆,有内河外海水师,绿营队伍较为庞大,且粤东海盗贼船猖狂,另设水师提督以行管制是有其必要性的。
  在康熙的谕旨中有:设立水师提督总兵官等,原为防御海寇,这应该是初设广东水师提督之职能。另据《清会典事例》卷595记载:“广东绿旗营制,广东水师提督一人,节制五镇,驻扎东莞县虎门寨,统辖本标中左右前后五营,香山协左右营、顺德协左右营、大鹏协左右营、赤溪协左右营、新会协左右营、前山营。”这是嘉庆十五年(1810年)重设广东水师提督之职能。
  广东水陆事务非常繁忙,且盗匪盛行,设立水师提督统辖全省水师,加强海防,使沿海商民生活更为安定。但是一直以来奉行的以文制武,以督抚节制提督,使得位居从一品之提督并未能全权行事。随着绿营制度的变化,社会的变革,清朝广东水师提督的设置几经波折。本文将依据已有的清代文献史料记载,作一番考证、探讨。

  康熙初年,社会不太安定,广东内河外海等处经常有盗贼,或土寇等,“总兵官许龙标下官兵,夺获贼船,生擒伪都督”。“广东香山等县皆在海岛,为盗贼渊薮,驾艇剽掠。”很明显,处于沿海地带的广东水师任务更加繁重,且须有尽职尽责、熟悉海域的武职官员。因此,添设广东水师提督一职成为必然。据《清会典事例》载:“广东绿营,康熙三年(1664年)设水师提督,驻顺德县。”《清实录》载:“康熙三年六月癸丑,添设广东水师提督一员。”《东华录康熙朝》也说:“康熙三年(1664年)六月癸丑,增广东水师提督一员。”《清代职官年表》一书中说:“康熙三年(1664年)六月癸丑二十二日,增设广东水师提督。”上列四种说法,都可以说明,于康熙三年增设了广东水师提督,从后三种史料可以明显地看出,增设的具体日期为康熙三年(1664年)六月癸丑二十二日。
  至于《清会典事例》中提到的驻顺德县,可以肯定地说时间不是在康熙三年。对此,我们可从以下几种史料来证明。《清实录》记载:“康熙四年(1665年)二月壬申,命新设广东水师提督驻广州府顺德县”从以上的谕旨,可知广东水师提督于康熙四年(1665年)二月才驻扎顺德。我们也可以从地方志记载来考证,《广东通志》中说:“常进功,水师驻扎顺德康熙四年(1665年)任提督。”《康熙朝顺德县志》也说:“常进功,提督,康熙四年(1665年)四月到任。”因此,可以说,广东水师提督是于康熙四年(1665年)才驻扎到顺德县的。那为什么《清会典事例》又说“康熙三年(1664年)设水师提督,驻顺德县”呢?其实,也不难解释。《清会典事例》编于光绪年间,而广东水师提督的初设已有200余年,且著者是在追述广东绿营的官制沿革,行文不够严谨,故有此说法。
  然而,据各种史料记载,广东水师提督于康熙七年(1668年)裁:如《清会典事例》上说:“康熙七年(1668年)裁水师提督及标下左右二营官。”《大清会典康熙朝》中提到:“旧设水师提督一员,标下左右二营官,康熙七年(1668年)裁。”《康熙朝顺德县志》中也说:“常进功,提督,辽东人,康熙七年(1668年)三月内奉旨裁汰。”从上说法,都说明广东水师提督于康熙七年(1668年)裁撤,但由于没有档案记载其裁撤的确切日期,因此只能够把时间定到年而不是月。
  当初设立广东水师提督是为加强海防,防御海寇,扑剿贼船,但为什么在设立短短不到四年时间就裁撤呢?首先,广东水师提督自设立以来,无立大功,且有失职行为,朝廷自认为此形同虚设。康熙四年(1665年),海盗驾船70余只冲入甲子港口停泊,广东水师提督常进功假托修船并没有带领官兵追剿。清朝第一任广东水师提督未能尽其基本的职责,以失职解任,其后塞白理任职自然也没有太大意义。其次,康熙初年两广闽浙沿海军区增兵为防郑成功,平定后海防无事,则裁减兵额。于是康熙七年(1668年)即裁撤。

  自广东水师提督裁撤100余年后,于嘉庆十五年(1810年)再次设立广东水师提督,且驻扎点由顺德改为东莞虎门。
  据《清实录》上说:“嘉庆十五年(1810年)八月壬子,添设广东水师提督一员,驻扎虎门。”《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嘉庆十五年(1810年)八月三十日记载:“百龄奏请添设水师提督总兵并调补各缺一折……添设水师提督一员驻到虎门地方。”另《东华录》《清代职官年表》中也记录嘉庆十五年(1810年)八月三十日再次设立广东水师提督。而《清史稿》中记载广东提督“嘉庆十四年(1809年),改陆路提督,复置水师一人,驻虎门”则明显时间有误。
  至于为什么会在裁撤100余年之后,又重设此职位。根据已有资料分析,其原因有三:其一,沿海地方不安定。海盗巨魁如张保仔等纵横出没南洋数千里,商民深受其害;嘉庆九年(1804年),水师废弛,盗贼四处上岸劫掠,甚至抢夺石狮炮台。其二,广东水师队伍庞大,而且水师陆队各有专长,水师练习海上驾驶追捕,陆路很难做到,“粤东地方海洋水陆营务甚繁,非陆路提督一员所能经理”。其三,清政府为加强海防。当时鸦片烟大量传入中国,因而需要加强兵力,更好地稽查沿海,严格防御洋匪滋扰生事。“国家设立水师欲永求巩固海防,非备一时巡缉之用。”两广总督百龄也提到“酌添兵丁以重边防而专职守”。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清政府要重设广东水师提督,正由于虎门头为省会与东莞之咽喉,于是设于东莞虎门寨。
  复设之广东水师提督,其职能及管辖较初设都更为完善。海防、巡洋、巡江、营汛,为水师提督之专辖,“督饬营伍,巡缉海洋,不可稍有悚懈”广东的内河水师,按季轮派官兵出海巡逻,水师提督于夏冬二季亲往巡游,但是,康熙初年并没有这类要求。广东水师提督节制五镇:阳江、碣石、琼州、北海、南澳,“分中、左、右、前、后五营”。其统辖全省水师三十六营,且根据《清会典事例》资料统计,其标下有参将2人,游击3人,都司9人,副将4人,中军守备13人,千总33人,把总59人,外委94人,额外外委65人,兵共有近万人。从以上数据可见,嘉庆年间复设广东水师提督阵容加大,分制及分工都相当明确,足以体现清政府的重视。而初设时,其标下仅有左右两路水师总兵官,都为临时改设,且广东提督也统辖广州、潮州等处水师,更显水师提督可有可无。
  由于,广东水师提督统辖全洋督率巡防,均关紧要,复设还要求提督官员熟悉广东外海内河洋面情形,可为将才。“水师自应蕳用熟谙海疆之员方足以资统辖所有”。据考证,此后所有广东水师提督除由其他提督调任外,全由总兵擢升,均为水师之优秀人才。在水师提督中出现了民族英雄如关天培,忠于职守的吴长庆、方耀、郑绍忠、叶祖珪等官员。
  总之,复设之广东水师提督,职能与制度更加完善,历任提督官员都为熟悉海疆之人,其标下官兵上万人。这为加强海防,管辖水师,维护沿海安定都至关重要。

  复设水师提督确为加强广东海防,作出很大贡献。但是,在光绪末年,其所尽之力略显微薄,时而合并为水陆提督,时而分设。其中除政府裁兵减少财政支出、军制改革外,也与地方官员之决策有关。
  《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记载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月二十二日“将广东水师陆路提督归并一员”。另《清实录》《清代职官年表》也有同样的记载。且署水陆提督李准也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正式接管水陆提督事务。合并时间就不做详细说明。
  然而,关于分设时间之说,出现了分歧。《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记录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会议政务处议后,张人骏奏请将水陆提督仍分两缺一折……仍分设两缺,各专责成。”《清实录》中说:“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癸卯,拟请将水陆提督仍分两缺,下会议政务处议行。”
  《清代职官年表》中有:“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癸卯十五日,仍分设水陆二员。”“奴才(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当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十二日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任事。”
  据以上资料分析,广东水师提督分设时间应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而《清实录》记载的是上谕拟分缺的时间,且说明要会议政务处议行,而《清代职官年表》则以此时间为分设时间,显然记载是错误的。至于《军机处录副奏折》的时间则为水师提督到任接印日期。然而,在罗尔纲之《绿营兵志》中《直省绿营建制年代沿革表》并未记载广东水师提督与陆路提督之合并与分设,有误。
  水师提督的地位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如此反复的变化,其中有多个因素。首先,军制改革。绿营已走向末路,面临改革。广东绿营废弛,形成虚设。编练新军成为军中重事,创立近代海军,广东水师提督如叶祖珪则长时不在任上,而是统领南北洋海军事务,显然,清政府的重心已不再是绿营,而是新式军队的建设。
  其次,统一事权,节省经费,裁减兵制。在太平天国运动结束后,清廷为避免兵权分散下移,遏止地方勇营的发展,以维护中央集权统治,而大力推行重整绿营的计划。随着外国列强入侵,赔款众多,国库空虚,各地经费短缺,广东自同治即有欠兵饷及三年之事。因而户部多次奏请裁兵减员,广东绿营自同治裁兵,仅存陆兵32000名,水师15900名,后又经多次裁减,至光绪三十二年裁去七成,仅存兵7318名。
  然而,最重要的是两广总督之态度。总督一纸奏议,就能决定其存取。署两广总督岑春煊以练新军急需经费之名,进一步加强权力统一,使得鸦片战争以来地位已动摇之水师提督,合并至陆路提督。提出裁撤全部水陆营务官兵,奏“添设水师提督一员统辖全省水师,驻扎虎门,本极周密,惟今昔情形不同,绿营久成虚设,惠州与虎门地方相距仅百余里,朝发夕主,若归并一人,控制极便”。
  不到一年时间,又单独设立水师提督,正是由于总督张人骏根据实情奏请分设。面对外商以在广东遇劫掠为理由,而提出自派兵船防护之情形,水陆提督一员不能兼顾,且水师提督所辖地方辽阔,“水陆情形各有不同步,队兵轮运用迥别,际此多事之时,一切巡缉弹压事恐非一人所能兼顾”。
  清朝广东水师提督的裁设多变,清政府决策变化是很大一个因素,这一过程本身已体现绿营制度逐渐腐朽,不适应潮流,随着勇营、新军、海军的出现,政府逐步裁兵。当然也要受到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广东为外敌入侵之地,水师绿营不得不时加防范,从而出现了广东水师提督分设多变之局面。最后伴随着清王朝的瓦解而消失。这一职位的变化从侧面反映了清朝绿营制由繁盛至没落,清王朝由盛转衰的历史进程。
  同时,我们从清政府在面临军制亟须改革及裁兵的局面时,又不得不保持广东水师提督实力的这种矛盾状态,可以看出在全国海防重心已经北移的情况下,广东水师仍然占据重要位置,相信在借鉴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的海防能做得更好。
  作者:李媚

  来源:《岭南文史》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