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在潮州

2020-03-16 来源:本网原创稿

何秀兰 李 春

  潮州是一个人文荟萃的地方。早在唐宋时期,就曾经是“十相留声”之所。但是,在潮州发展史上享誉最高的却是官位并不高的唐代文学家韩愈。
  一、韩愈治潮业绩
  韩愈于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谏迎佛骨,由刑部侍郎贬为潮州刺史。这次被贬是韩愈一生中最大的政治挫折。“欲为圣明除弊政”,却反遭“夕贬潮阳路八千”。更何况祸不单行,在被贬途经陕西商县层峰驿时,年仅十二岁的女儿竟惨死道旁。但政治上的沉重打击、丧女的切肤之痛并没有使韩愈一蹶不振,更没有改变他那积极用世的儒家精神。他在不到八个月的潮州刺史任职上,切实办了不少实事,因而为潮州民众所缅怀,以至江山易姓为韩。
  驱鳄除害
  “恶溪瘴毒聚,雷电常汹之。鳄鱼大于船,牙眼怖杀侬”是韩愈刚进广东境内就听说了的。“郡西湫水有鳄鱼……食民畜产将尽,以是民贫。”却是韩愈上任伊始,询民疾苦而直接了解到的情况。面对着如此严重的鳄害,为解除民瘼,新刺史觉得,治潮首务,当在消除鳄患。
  韩愈果断地采取措施,作《鳄鱼文》,并“令判官秦济炮一豕一羊,投之湫水祝之”,为驱鳄作一次声势浩大的动员。
  鳄鱼生性凶猛,“遇人畜以尾卷而食之”,故百姓对鳄鱼难免有惧怕之心。唐代的潮州又是一个开发较晚的边远地区,文化、民俗风气等方面还存在着落后的因素,唐张鹭《朝野佥载·卷五》载:“在岭南地区,家人有病,先杀鸡鹅等祀神,不愈,再杀猪狗,又不愈便杀太牢祈祷,再不痊愈就认定命该如此,再不祈神,更不延医。”鉴于潮州多崇信鬼神的民俗,因此,韩愈祭鳄,其实质是一个消除百姓恐惧心理,增强驱鳄信心的好措施。
  鳄鱼皮是唐代循州、潮州的贡品之一,可以肯定的是,当时的潮州,自有一批捕杀鳄鱼的能手,他们就是韩愈得以“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
  “郡西湫水”与《祭鳄鱼文》中所说的“恶溪之潭水”,所指皆一,那就是恶溪通往郡西的水面较为平静的内河。《图书集成·卷 1335》谓:“湖山,在府治西,前连鳄溪。”(唐代韩江上下游统名为恶溪或称鳄溪)可见韩愈驱鳄,并非漫无目标,而是在州郡的腹地(即西湖前身)这一范围有限的地带。
  因此,在新刺史的动员组织下,在一个有限区域内,在以富有经验的猎户为核心的驱鳄大军的合力围歼下,再凶猛的鳄鱼,除了被制服或仓惶逃跑外,还能有什么出路呢?
  但是,由于《旧唐书》中有“祝之夕,有暴风雷起于湫中,数日,水尽涸,(鳄鱼)徙于旧湫西六十里”的迹近荒诞记述,祭鳄行动因此而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并招来了历代不少士人的诋责。如宋代的王安石把韩愈的驱鳄说是们“诡怪以疑民”,而近代的郭朋更认为是“一场无聊的闹剧”。其实,《旧唐书》中的记述,其源头系出自唐代张读的志怪小说《宣室志》。该书作者并未到潮州,他所依据的,显然是民间传说。传说难免有夸大失实之处,但世间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憎,在韩愈去世后不久,驱鳄的传说便迅速流传至北方,被河北人张读收入《宣室志》中。这充分说明了:驱鳄行动,绝非子虚乌有。以致韩愈离开潮州后,潮人犹不时传颂。
  “到官才八月,潮平鳄渚,于今香火遍嬴州。”这就是历史对韩愈的最好评价。
  关心农桑
  民以食为天,重视农业生产,这是封建统治者的传统方针,韩愈自然不能例外。他对潮州的农业生产的关心,除相传的修堤凿渠外,在他写的几篇祭神文中也可以得到证实。
  这五篇祭文为:《祭大湖神文》《又祭止雨文》《祭城隍文》《祭界石神文》《又祭大湖神文》。这五篇文章都是为同一目的:祈神降福,使之风调雨顺,境内安详,也即为民请命。如:《又祭止雨文》说:“稻既穗矣,而雨,不得熟以获也;蚕起且眠矣,而雨,不得老以簇也。岁且尽矣,稻不可以复种,蚕不可以复育也。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非神之不爱人,刺史失所职也。百姓何罪,使至极也?……刺史不仁,可坐以罪,惟彼无辜,惠以福也 !”为了百姓的忧苦,而向上苍虔诚祈祷,又敢于公开责备自己,承担责任,把百姓致于自己之上,刺史对农桑的关切之情,跃然纸上。
  赎放奴婢
  唐代已进入封建社会的成熟期,唐律明确规定不准贩卖奴隶,没良为贱。但南方及边远地带,奴婢问题仍相当严重。因债务纠葛而以人抵债是“没良为奴”的主因,而掠夺夷獠则是权贵另一种获取奴婢的残暴手段。对这种罪恶行径,韩愈深恶痛绝,并断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正如他的学生皇甫湜在《韩文公神道碑》中所说的:“贬潮州刺史……掠卖之口,计庸免之,未相计值,辄以钱赎。及还,著之赦令。转刺袁州,治袁州如潮。”
  以“计庸”的方法来解决奴婢问题,并以官方的契约文字为证,还奴婢者以自由,这确实是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好措施。如果是债务纠葛为奴的,则缓和了民族矛盾。因此,韩愈于潮州释放奴婢一事,是一件无可置疑的德政。
  延师兴学
  韩愈在潮州兴学育才,是对后代影响至深、贡献最大的一大作为。韩愈虽不是潮州乡学的创始者,但他对振兴潮州的文教事业,自有不可磨灭的功绩。
  韩愈一贯以继承孔、孟的道统自居,以弘儒卫道为己任,力图通过教育以唤起人们自身之理性来解决纷乱复杂的社会问题,把兴学育才作为施政的根本措施。他在《潮州请置乡校牒》中就曾明白无误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以德礼为先,而辅之以政刑”,而“欲用德礼,未有不由学校师弟子者”。
  要办好潮州的乡校,需有一定的资金。为此,“刺史出己俸百千以为举本,收其赢余,以给学生厨馈”。“百千”之数,其值几何?唐代币制颇乱,很难定出标准。据《李文公(翱)集·卷九》所言,元和末年,斗米合五十钱,故百千可折合米二千石。如按《唐会要·九一》所载,开元二十四年令,四品官(潮州刺史为正四品下阶)月俸十二千四百,百千相当于八个多月的俸禄。也就是说,韩愈把治潮八个月的所有俸禄,全数捐给了学校。作为被贬之官员,能如此热心当地教育,精神确属难得。
  但是,韩愈对潮州文教的最大贡献,还不在于捐款的多少,而是在于他能大胆地启用当地人才,推荐地方俊彦赵德主持州学。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是韩愈的人才观。为了办好潮州的乡校,韩愈认真发掘可为人师的乡彦,终于发现了海阳人、唐代宗大历十三年进士、“心平而行高,两通诗与书”的赵德。韩愈对他的评价是:“沉雅专静,颇通经、有文章,能知先王之道,论说且排异端而宗孔氏,可以为师矣 !”于是,毅然举荐他:“摄海阳县尉,为衙推官,专勾当州学,以督生徒,兴恺悌之风。”
  启用当地人才主持州学,使教育事业能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决策。韩愈的做法,为后世莅潮的官员树立了一个光辉的典范,也是他赢得潮人世代推崇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韩愈在潮州文化史上的地位和影响
  “文章随代起,烟瘴几时开。不有韩夫子,人心尚草莱”,这是两广总督吴兴祚对韩愈治潮业绩的评价。而潮民对待韩公则是:“饮食必祭、水旱疾疫、凡有求必祷焉”,“信之深、思之至、焄蒿凄怆,若或见之”。其所以如此,自有深刻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韩愈在潮州兴学育才的措施得当,成绩斐然。在韩愈莅潮前,这里的人才寥落不闻,其中虽有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但前任官员们对教育重视不够或措施不当,致使“此州学废日久”,应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正如《潮州请置乡校牒》中所指出的,是“刺史县令不躬为之师,里闾后生无所从学尔”。韩愈明智的地方,就在于他在制定治潮方针的同时大胆启用当地人才主持学政,从而使文教事业不致因主管官员的调动而受到影响。这一决策可以说是开潮州治学风气之先河。在赵德及继承者的辛勤劳动下,潮州文教才得以持续稳定地发展。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造就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延至北宋,潮州遂赢得“海滨邹鲁”的美誉。
  儒家学说一直是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是确立与维护封建秩序的指导思想。韩愈制订出“以德礼为先而辅之以政刑”的治潮方针并促使儒学在学校中传播,这对健全潮州的封建秩序,发展封建经济、文化有重大指导意义。
  明潮州知府王源对此有过中肯的论述:“刺潮八月,兴学范民,存恤孤茕,逐远恶物,拨伪反真,剔腐除蠹,以兴典宪;进谏陈谋,秋霜凛烈,使君臣以位,父子以亲,家国致理,鬼神革奸,人道益明,儒道益尊。”正因为如此,千百年来,韩愈被历代治潮者视为典范,当成学习的榜样,他们都把兴儒学、尊先贤当作教化之本,从而形成了因学韩而兴学,在兴学中益尊韩的良好风气。在封建时代里,这一风气形成了良性循环,而韩愈在潮人心目中的地位也随之与日俱增。
  南宋潮州太守曾造曰:“潮州文物之富,始于唐而盛于宋”。何以为证?南宋淳祐科试中,潮州参加科考的人数达 1万多人,而潮州当时的总人口只有14多万人。比例达到 1:14,而登进士第的人数也从唐之3人激增至宋之172人。难怪潮州《三阳志》自豪地记载曰:“潮二书院(指南宋的韩山、元公书院),他郡所无,文风之盛,亦所不及也。”
  “去京华万里。化蛮烟瘴雨。胥泽诗书,从此遂称名郡。”韩愈在历史文化名城潮州的形成和发展上,特别是在文化史上,确有不容抹煞的地位和影响,以至潮州山水易姓为韩。在历代潮州尊韩活动过程中,确也夹杂着宣扬天命王权、神化名人、维护纲常名教等封建糟粕,但是,后人尊韩是一回事,韩愈治潮又是一回事。作为封建时代的官吏、文人,韩愈当然不可能超越历史,但只要他的所作所为有助于当时社会的发展,我们就要理所当然地要给予他以应有的肯定。
  来源:《岭南文史》杂志,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专员徐南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