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例假和节假制度

2019-09-05 来源:本网原创稿

  古代也和现在一样,除了平常的公休假以外,还有一些传统节日假,只不过节日假的名称以及放假的天数有区别罢了。拿汉代来说,它不但正月岁首有假,其他诸如夏至、冬至、伏日等,皆有假期。
  汉代的很多公休假与节假日,与现在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特别是汉代“五日一休沐”的例行公假,与现在一模一样,所以常说,现在的“五日工作制”最早源于汉代。从汉武帝开始,年假已经从岁首开始了,而在秦代和汉初,都是以夏历十月为岁首的,也就是说,那时候人们过的新年第一天,是农历的十月一日,与现在相差较大。
  但就是这样的节假日,也有正常上班的。在《汉书·薛宣传》中,就说到一个管辖盗贼的官吏张扶,待在官署里不肯回家,“独不肯休,坐曹治事”。上司薛宣见状,就劝他回家,让他“归对妻子,设酒肴,请邻里,一笑相乐”。
  晋代规定官员有“急假”,“急假者,一月五急,一年之中,以六十日为限”。一月可以休息五天,即平均六天休息一天,这种假期一年累计60天。由此大概可以推断晋代已将汉代的五日一休改为六日一休。
  到了唐代,改为了“旬休”,也就是“十日一休沐”,节假日制度也趋于定型,春节(元日)和冬至的假日,已定型为七天,这在《唐六典》和《假宁令》中都记得清清楚楚。唐代“法禁颇宽,恩礼从厚”,官吏们在节假日,不但可以休沐娱乐,还可以得到官方的游宴安排和“过节费”,让官员既过了节,又得到了赏钱。
  宋太祖时,于开宝九年四月“著令旬假为休沐”。与唐代一样,也是每十天例行休息一天。宋代的节假,虽未见像唐代那样的详明记载,但实行情况应该与唐代差不多。
  元朝时期,虽然沿袭了“十日一休沐”的旬假制度,但节假日骤然减少,不但很多节日没有假期了,春节(元正)的放假天数也大大缩减,由原来的七天降到三天。
  到了明代,尽管春节自正月初一开始,“文武百官放假五日”,包括元宵节的假日也相对延长了,但旬休制度被完全取消,改成了一月一休制。总的来看,明朝的节假日,比起元朝来,又有了进一步的紧缩。
  清朝基本上沿袭了明代的休假制度,但把冬至、春节(元旦)、元宵三个比较接近的假日,连在了一起,变成了“黄金月”,从年末的十二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到新年的正月十九日至二十二日,实行封印放假,这期间,官员各自回家,官府停止办公。这也是清朝特殊的休假举措。但正像上面说的,官员们总的休息时间并没有增加,除了这个“黄金月”之外,其他的节日休假和例行的月常公休,都一概消失,没有那回事了。
  每到封印之日,官员们皆大欢喜,楼堂馆所,欢聚一堂,“以酬一岁之劳”“万骑齐发,前门一带,拥挤非常,园馆居楼,均无隙地矣”。由此可见,“黄金月”的确刺激了当时GDP的增长,但也存在不少弊端,官府停止办公,不但给急于办事的老百姓带来不便,也让一些不法之徒借此机会作恶,给社会带来不安。
  从古代例假和节假制度看出,古代的休假也一定体现了对人之常情的考虑和对官员的关爱,正所谓“劳逸结合”,才能更好地工作。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