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好县官”标准

2018-07-09 来源:本网原创稿

  晚清《申报》社评中的奇文甚多,其中刊于1891年6月4日的一篇题为《能为地方上办事即系好官论》,颇有意味,兹将原文录下:

  孔子有言:“为君难,为臣不易。”知为君之难,一言而可以兴邦。又曰:“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如不善而莫之违,一言而可以丧邦,然则亦视乎其所为而已。

  古者,公侯皆地方百里,今州县地且不止百里,故县官称为邑侯,盖即古百里诸侯。州县虽七品官,而为亲民之最,民间利弊惟州县官知之,民间好恶惟州县官审之,以故州县一官其责独重,而吏治之美恶、人材之兴衰皆系焉。或以才见,或以德名,才者有为,德者有养,舍此无见长之处矣。

  或者谓,逞才者遇事辄多纷更,往往致闾阎纷扰不安,不如务德者之慈祥宽厚,足以造苍生之福。此一说也,余尝疑之,以为地方上随时变迁,为之上者所宜随时制宜,非仅以萧规曹随为足以了一官事也。

  然而近来之牧令则其品类大不同矣。余每见今之州县官有能办地方上事者殊不多见,如近日报上所登海城县之民情畏服,丹徒县之强项不屈;上海则如陆大令之捉赌禁淫,不为西人所慑,袁大令之以正言折服西官;宝山则陈大令能举数年未兴之水利,一旦创而兴之,此皆不愧乎“为”之一字。此外未及备详,而总以能办事者乃为好官。无论事之大小,苟能办之,即非俗吏所可同日而语。其如当今之世,俗吏多而好官少,是独非世道之忧乎哉?

  夫所谓俗吏者,亦不一品矣。有嗜利者,则联绅士为羽翼,令胥差为爪牙,以宾友为腹心;一呈之收,需费若干,内外皆有分也;一尸之验,需费若干,上下皆有获也。此犹其显然者也。至于中夜苞苴,暗室贿赂,竟可使曲直倒置,是非混淆,若此者亦在所不免。平日则爱财如命,得尺则尺,得寸则寸,虽有至亲好友,或有缓急相求,漠然不动于中,一概屏之,不闻不见,而令亲信之人营菟裘置产业;一旦其亲信人反噬,则举其所铢积寸累者而付之流水,亦无可如何,而其嗜利之心则直与一官相终始也。

  有好色者,广购婢女,遍置姬妾,金钗十二,分列两行,不止内嬖如夫人者六人。而犹不知所止,见猎辄心喜,甚有娶部民之妻女,以藏之金屋中者,其部民或反以为荣,而不知其有干例禁,有玷官箴,若此者亦所在多有。上官虽或知之,以为此等乃细故,但能资其大才,以为地方办事,又何必毛举其小失,以为苛求。顾此等行为只便其身,而不恤乎人言,以此存心,即使其小有才,卒未闻君子之大道,其施为亦可想而知也。

  有好名者,孳孳焉务求名,凡有可以颂德歌功者,不惜巨费,多方钻营,竟有如某县令所言德政牌、万民伞亦本县亲自捐廉,并不耗费民间一文者。若此者,其为好官乎?不知骛乎外者遗乎内,彼专意于求名者,必其实之有不足者也。

  有好倾轧者,自称其能,且必指摘人之短以见己之长,己实无所长,而借人之短以形之,则稍觉其长。于是乎,以此为得计,而专以此为先务,于地方上公事则置之脑后,若此者又不乏人。

  有好巴结者,无论为上司,为同僚,为本省,为客官,凡有所见无不竭力应酬,以百姓之脂膏供一人之挥霍,手臂则日见其阔,精神则日见其疲;而地□[方]上诸事废弛,亦不之问,若此者又比比皆是。

  呜呼,州县为亲民之官,民之疾痛疴痒,州县官得以深悉之,亦州县官得以上达之;有灾报灾,有歉报歉,例行公事,亦何尝不照例奉行?而于地方上应为之事,问之而茫然不知;按之更百废不举,以为烦剧之故。则终日在宅门以内,究不知其所为何事,所用何心。前者余曾论及州县官之有帮审委员,前所未闻,近来则竟视为常例。夫簿书、钱谷、狱讼,本地方官之事,若以为地处繁剧,不能兼顾,则是才力不及,理当告退,何得禀请帮审?若上司资其才干,恐重劳其神,而委一人以相助,则是上官以我为才力不及也,此可耻之甚者。而今时州县官全不为怪,下则请之,上则从之,试问狱讼而可委之于人,则所贵乎州县官者又安在耶?其为轻狱讼耶?其为轻民事耶?抑自知才力不及,不得不藉他山之助耶?揆之孔子为君难之义,似大有舍难而图易者矣。吾故曰:能为地方上办事即为近今州县中之好官,岂易得哉?岂易得哉!(《申报》1891年6月4日,第1版)

  为君难,为臣不易;做官难,做小官更难。县官即为典型的“小官”,能做好一名县官,或做一名好县官,其实并不容易。好县官的标准何在,本文提出“能为地方办事”。

  难就难在“办事”之上,本文列举的县官之所以被称为俗吏或恶吏,而非良吏或循吏,就是因为他们不为地方办公事,而是将主要精力用于办私事,以满足个人野心,扩大个体利益。他们有的嗜利,有的好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斗,有的阿谀奉承,有的拉帮结派,以官场为媒介,以职务为平台,营营逐逐,损公肥私,不仅不为地方办好事,而且做出许多坑害地方的坏事。

  对于地方应办之事,县官们也确实不一定干得了,他们或能不在此,或心不在此,或权不在此,于是只有招人扩编,实行“分包”,使队伍越来越庞大,权力结构越来越复杂,办事流程越来越繁冗,结果正常的办事流程又被有意无意地拉长,办事效率更加低下。对于地方公事,县官既可以不亲力,更可以不亲为,整天高高在上,于是“父母官”再不像“父母”了。

  不为地方办“好事”也罢,怕的是地方官将行政资源私有化,使其成为自己“办私事”的得力帮手。不仅如此,主官还与同僚及下属形成利害共同体,一起策划实施“地下规划”,以谋取更大的私利,从而使裙带之风日益严重,集团腐败愈演愈烈。

  县官之所以越来越远离民众,与晚清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有关。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虽然屡受西方冲击而产生应激性改变,但主要表现在经济与文化方面,政治领域则因权力的附加效应扩大,而使既得利益集团更加维护既有体制,旧体制与旧文化的优点(比如注重自律等)得不到发扬,新问题反而更加突出。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与实施,在新旧权力机制、新旧思想观念的对决之下,一直徘徊犹疑。晚清的官风日下也就成为必然了。

  ◎李玉,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教授。  晚清《申报》社评中的奇文甚多,其中刊于1891年6月4日的一篇题为《能为地方上办事即系好官论》,颇有意味,兹将原文录下:

  孔子有言:“为君难,为臣不易。”知为君之难,一言而可以兴邦。又曰:“予无乐乎为君,惟其言而莫予违也。”如不善而莫之违,一言而可以丧邦,然则亦视乎其所为而已。

  古者,公侯皆地方百里,今州县地且不止百里,故县官称为邑侯,盖即古百里诸侯。州县虽七品官,而为亲民之最,民间利弊惟州县官知之,民间好恶惟州县官审之,以故州县一官其责独重,而吏治之美恶、人材之兴衰皆系焉。或以才见,或以德名,才者有为,德者有养,舍此无见长之处矣。

  或者谓,逞才者遇事辄多纷更,往往致闾阎纷扰不安,不如务德者之慈祥宽厚,足以造苍生之福。此一说也,余尝疑之,以为地方上随时变迁,为之上者所宜随时制宜,非仅以萧规曹随为足以了一官事也。

  然而近来之牧令则其品类大不同矣。余每见今之州县官有能办地方上事者殊不多见,如近日报上所登海城县之民情畏服,丹徒县之强项不屈;上海则如陆大令之捉赌禁淫,不为西人所慑,袁大令之以正言折服西官;宝山则陈大令能举数年未兴之水利,一旦创而兴之,此皆不愧乎“为”之一字。此外未及备详,而总以能办事者乃为好官。无论事之大小,苟能办之,即非俗吏所可同日而语。其如当今之世,俗吏多而好官少,是独非世道之忧乎哉?

  夫所谓俗吏者,亦不一品矣。有嗜利者,则联绅士为羽翼,令胥差为爪牙,以宾友为腹心;一呈之收,需费若干,内外皆有分也;一尸之验,需费若干,上下皆有获也。此犹其显然者也。至于中夜苞苴,暗室贿赂,竟可使曲直倒置,是非混淆,若此者亦在所不免。平日则爱财如命,得尺则尺,得寸则寸,虽有至亲好友,或有缓急相求,漠然不动于中,一概屏之,不闻不见,而令亲信之人营菟裘置产业;一旦其亲信人反噬,则举其所铢积寸累者而付之流水,亦无可如何,而其嗜利之心则直与一官相终始也。

  有好色者,广购婢女,遍置姬妾,金钗十二,分列两行,不止内嬖如夫人者六人。而犹不知所止,见猎辄心喜,甚有娶部民之妻女,以藏之金屋中者,其部民或反以为荣,而不知其有干例禁,有玷官箴,若此者亦所在多有。上官虽或知之,以为此等乃细故,但能资其大才,以为地方办事,又何必毛举其小失,以为苛求。顾此等行为只便其身,而不恤乎人言,以此存心,即使其小有才,卒未闻君子之大道,其施为亦可想而知也。

  有好名者,孳孳焉务求名,凡有可以颂德歌功者,不惜巨费,多方钻营,竟有如某县令所言德政牌、万民伞亦本县亲自捐廉,并不耗费民间一文者。若此者,其为好官乎?不知骛乎外者遗乎内,彼专意于求名者,必其实之有不足者也。

  有好倾轧者,自称其能,且必指摘人之短以见己之长,己实无所长,而借人之短以形之,则稍觉其长。于是乎,以此为得计,而专以此为先务,于地方上公事则置之脑后,若此者又不乏人。

  有好巴结者,无论为上司,为同僚,为本省,为客官,凡有所见无不竭力应酬,以百姓之脂膏供一人之挥霍,手臂则日见其阔,精神则日见其疲;而地□[方]上诸事废弛,亦不之问,若此者又比比皆是。

  呜呼,州县为亲民之官,民之疾痛疴痒,州县官得以深悉之,亦州县官得以上达之;有灾报灾,有歉报歉,例行公事,亦何尝不照例奉行?而于地方上应为之事,问之而茫然不知;按之更百废不举,以为烦剧之故。则终日在宅门以内,究不知其所为何事,所用何心。前者余曾论及州县官之有帮审委员,前所未闻,近来则竟视为常例。夫簿书、钱谷、狱讼,本地方官之事,若以为地处繁剧,不能兼顾,则是才力不及,理当告退,何得禀请帮审?若上司资其才干,恐重劳其神,而委一人以相助,则是上官以我为才力不及也,此可耻之甚者。而今时州县官全不为怪,下则请之,上则从之,试问狱讼而可委之于人,则所贵乎州县官者又安在耶?其为轻狱讼耶?其为轻民事耶?抑自知才力不及,不得不藉他山之助耶?揆之孔子为君难之义,似大有舍难而图易者矣。吾故曰:能为地方上办事即为近今州县中之好官,岂易得哉?岂易得哉!(《申报》1891年6月4日,第1版)

  为君难,为臣不易;做官难,做小官更难。县官即为典型的“小官”,能做好一名县官,或做一名好县官,其实并不容易。好县官的标准何在,本文提出“能为地方办事”。

  难就难在“办事”之上,本文列举的县官之所以被称为俗吏或恶吏,而非良吏或循吏,就是因为他们不为地方办公事,而是将主要精力用于办私事,以满足个人野心,扩大个体利益。他们有的嗜利,有的好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斗,有的阿谀奉承,有的拉帮结派,以官场为媒介,以职务为平台,营营逐逐,损公肥私,不仅不为地方办好事,而且做出许多坑害地方的坏事。

  对于地方应办之事,县官们也确实不一定干得了,他们或能不在此,或心不在此,或权不在此,于是只有招人扩编,实行“分包”,使队伍越来越庞大,权力结构越来越复杂,办事流程越来越繁冗,结果正常的办事流程又被有意无意地拉长,办事效率更加低下。对于地方公事,县官既可以不亲力,更可以不亲为,整天高高在上,于是“父母官”再不像“父母”了。

  不为地方办“好事”也罢,怕的是地方官将行政资源私有化,使其成为自己“办私事”的得力帮手。不仅如此,主官还与同僚及下属形成利害共同体,一起策划实施“地下规划”,以谋取更大的私利,从而使裙带之风日益严重,集团腐败愈演愈烈。

  县官之所以越来越远离民众,与晚清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有关。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虽然屡受西方冲击而产生应激性改变,但主要表现在经济与文化方面,政治领域则因权力的附加效应扩大,而使既得利益集团更加维护既有体制,旧体制与旧文化的优点(比如注重自律等)得不到发扬,新问题反而更加突出。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与实施,在新旧权力机制、新旧思想观念的对决之下,一直徘徊犹疑。晚清的官风日下也就成为必然了。

  作者系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教授。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7年7月25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