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申报》呼吁严惩诈骗

2018-07-09 来源:本网原创稿

以清

  欺诈是一种历史现象,有其由来。追溯远古,民风纯朴,相交以诚,绝少尔虞我诈。随着礼乐社会演递为商品社会,欺诈如同病毒一样不断滋生,而且花校翻新,令人防不胜防。尤其是社会动荡、民心浮动时期,欺伪百出,诈骗成风,不法分子横行无忌,良善公民受害非浅。晚清中国,就是这样一个时期。1887年11月5日的《申报》在头版头条发表社论,大呼“骗诈亟宜严办”。

  文章列举了一系列诈骗事例,其一为骗邮费。沪上某名医黎明甫起,适在更衣,忽有人前来送信,说是由天津某营官寄来,信面写明另给送信人“酒力”钱二百文。医生本欲详问,而送信人说尚欲往处送信,不能耽搁,索资而去。医生拆信一看,某人自称前此在沪患病,蒙该医生治疗得愈,故抵津后戴德不忘,特此申谢,并拟登报感谢,以张其声誉。医生阅后,虽不知其人,但心想毕竟好事一件,于是静待报纸为其“扬名”。结果久等不至,往询报社,并无其事,乃知上当,不过所损也就二百文而已,倒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

  但上述仅为江湖骗术中的小骗而已,骗子设计一个套路之后,必然要使其“创新”效应发挥至最大限度,本文列举的另一个案例就是如此。文中说,上海染衣行工匠、学徒,以绍兴帮居多,骗子探听真切,亲至其家,骗得其家人信任,谓现在天气渐冷,必需棉衣,有欲寄去者,彼可帮忙捎带,以节邮费。其家人信之,收拾寒衣,托其带去。骗子遂以此法遍历三十余家,骗得衣物不少。直到在沪亲人写信至家催寄棉衣,骗子的伎俩方被揭破。

  前述两例基本属于“一骗一”或“一骗多”类型,还有“多骗一”者。文中纪述,某商人来沪办货,寓于某栈。同栈有一自称某“少爷”的客人,谓也是客商,与该商人相谈甚欢,称兄道弟,大有相见恨晚之慨。两人一起出入,舟车烟酒之资,该“少爷”无不殷勤代付,以示结纳。一日,商人外出买货,有汇票两纸计银千两,另有现洋三百元,为“少爷”所见,遂好言诱,先往某楼同见“少爷”好友。既登楼,则已有二三人先在,略作交谈,即出赌具,玩猜单双赌输赢游戏,强邀商人参与。商人以不解玩法为辞婉拒,“少爷”则详为讲解示范,并向商人耳语,此法一学即会,且他已偷取单筹十枝,如果猜双,则十中八九,稳操胜券。商人还是不愿意,“少爷”乃以“大利”相诱,谓猜中则可获利三倍。商人警惕心未懈,见势不佳,托言小解,疾趋下楼。刚到门口,则先有数人拦住,“少爷”亦追至,欲强行将商人拽入。商人不复能忍,大声斥责,而数人汹汹,势将用武。商人不惧,奋力出门,大声呼救报警。“少爷”及其同伙担心事发,乃反怒为笑,假意道歉而去,商人得免于害。

  近代上海的此类欺诈多为团伙作案,其伎在于“放长线钓大鱼”。正如《申报》记者观察到的,“此等骗贼羽党众多,大都皆散处于各处客寓,亦有暂租一椽,并招流妓以为之囮;其门前大书公馆条子,排场阔绰,气象豪华,与散处各客寓诸人声气相通。凡客寓中见腰橐充盈者,则浸润与交,谬托知己,酒肉征逐,茶烟往还,时费小钱绝不为意,久之而渐诱与嫖,又久之而渐诱与赌,不至罄其腰缠而不止。”

  总体而言,上海等旧中国城市“诈与不信之风日行日盛,亦愈出愈奇”。骗人者“或以智,或以术,或以势,或以力”,行骗之法“时出而不穷,而受其害者乃防不胜防,甚至于丧家破产,殉以身命。”

  欺诈现象加剧是城市近代化的产物,却给城市生活带来极大的负面效应。《申报》评论指出,上海开埠之后,人口膨胀,五方杂处,品类不齐,“骗诈之人极多,骗诈之害日甚”。由于民众处处受骗,防不胜防,“不啻化康庄大道为荆天棘地”;甚至不出户庭之内眷,亦且时被害及,使人大有“不成世界”之慨!

  如何根治欺诈,时人颇多讨论。《申报》特地举出上海英租界会审公廨对骗人钱财案件的审查和惩治,赞扬其明镜高悬、公正无私,严厉打击欺诈行为,维护社会正义,保障生活秩序。作者特别指出,欲根绝欺诈,必须加强立法和执法,“譬之禹鼎铸奸,魑魅不能逃影”;其立论又滑向了中国古代“乱世用重典”的习惯思维。而这一做法也确实是打击和遏制社会欺诈的必要手段,只有使诈骗成本加大,方能使诈骗分子知所儆省,改邪归正。不过,光靠法律制裁,也并不能完全根治欺诈之风,必须佐以文化、教育和技术手段;消除社会欺诈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是要引起当政者的重视,才有可能取得实质性成效。

 

  作者系学者,供职于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7年9月12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