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寺院经济特点——农禅经济

2022-10-25 来源:本网

  1983 年,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在庆祝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号召全国的佛教徒,“应当提倡一种思想(‘人间佛教’思想),发扬三个传统(农禅并重、学术研究和国际友好交流)”。其中,原为南方寺院经济的特点而留传下来的“农禅并重”传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推广。可见,农禅经济对寺院的重要作用。那么,究竟农禅经济是怎样的一种经济呢?下面笔者就此作一概述。

  “农禅经济”的含义

  佛教说众多比丘一处和合,如同大树丛聚,故称僧众聚集之处为丛林。中国佛教丛林通常指禅宗寺院,也称禅林。所以 8 世纪中叶,禅宗马祖道一、百丈怀海在湖南、江西等江南一带提倡农禅结合的经济,称为农禅经济,也称禅林经济。“农禅经济”中的“农”指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和服务性的劳动;“禅”则指宗教学修。

  外出务农,从事耕作劳动,称出坡,旧制谓之“普请”。住持和尚,须躬身领头,为人表率。从百丈怀海倡导农禅佛教起,丛林之出坡列为每日功课,代代相传不息。其实,僧人劳动,由来已久。如《高僧传·道安传》云:“(道安)至年十二出家,神知聪敏,而形貌甚陋,不为师之所重,驱役田舍。”又如《高僧传·法顾传》:“(法顾)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割稻。”

  “农禅经济”的起因及其条件

  根据佛教教义,僧侣以乞食为生,有了寺院后,则靠施主的布施维持生计。时至今日,南亚次大陆僧人依然不劳动,化缘为食。但汉传佛教却改变了这种不劳而食,过寄生生活的制度,根本不行乞食制。这样,作为赖以生存的基础——寺院经济便应运而生了。佛教自汉末传入我国便得到了封建王朝的许多特殊照顾:免役免赋;赐予封庙大量土地和钱财;有的王朝采取“浮屠户”和“僧袛户”办法来养寺庙等。这各寺院经济完全靠国家的赐予来维持。但是,由于佛教寺设自身的原因和社会政治等复杂因素,佛教并不是时时受宠。尤其是从南北朝到唐、五代,经过“三武一宗”灭佛事件后,使汉传佛教的和尚们逐渐懂得了:想要进一步生存发展下去,建立稳定的生活基地,不能依赖封建统治者,必须和生存的社会相谐调,特别是不能使用南传佛教那一套。这样,作为中国佛教的特户——禅宗盛行的南方一带,逐渐形成了一边当和尚,一边当农民的农禅经济。

  农禅经济出现于南方,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有其一定条件的。首先,这是禅宗的宗旨和教义所决定的。创立于中诏而盛于晚唐、五代的以慧能为代表的禅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强调个人先天具有的智慧,而不注重学习佛教经典和研习记诵,甚至“呵佛骂祖”。以劳作(宣扬砍柴挑水、即境开发)为务,以治疗饥寒为教义,提倡的是“顿悟”,无时无刻都可以在做任何事情下突然之间悟到佛性。其次,南方多山地、丘陵,且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为寺院发展农、林业等提供了条件。再次,南方远离当时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文化重心。寺院又多建于偏僻之地,避开世俗村落和城镇。政治上较稳定,不受外界兵荒马乱的干扰;经济上只能靠自给自足的经济来维持生计;文化生活缺乏,除了佛事外便只有劳作。

  正由于以上复杂的政治经济原因和南方独特的地理位置,8 世纪中叶,慧能的再传弟子马祖道一在湖南、江西一带提倡走农禅结合的道路。并且得到了他的弟子百丈怀海的极力推行,终于形成了封建王朝承认和保护的另一类寺院经济体制——农禅经济。不过,这种经济在 9 世纪中叶以后,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渐成为世俗地主化的庄园。

  怀海(720 一 814 年),唐代禅宗僧人,福州长乐(今福建长乐)人。出家后师于马祖道一(709—788 年),后住新吴百丈山(今江西奉新),世人称之“百丈禅师”。怀海以禅宗和律宗习惯不同,创设禅院,“不立佛殿,唯树法堂,表法超言象也”。他制定了禅宗的丛林制度——《敕修百丈禅规》。而且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生活,实行“普请法”,即普遍邀请全寺僧人劳作的制度,规定无论上下都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以求生活的自给。怀海之高风亮节,应时下之需,破原始僧伽不务生产,而立下自力更生的风范,是对印度佛教戒律规定僧人不准“掘土垦地”(因会杀蚁灭蚓)的重大突破和改革,具有积极的意义。

  “农禅经济”的地理分布和现状

  禅宗初创立不久,便受到了当时唐王朝没落贵族和知识分子,以及失去土地而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的欢迎。他们纷纷皈依佛门,以期达到自我安慰的目的,从而使禅宗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发展,达到了足以与“国立”寺院各大宗派相抗衡的地步。但作为与禅宗密切相连的农禅经济这一寺院经济体系,并非一开始就遍布全国,其主要在南方的湖南、江西、福建、广东等地得到较大发展。这些省份多属江南丘陵地带,有适合农禅经济发展的优越地理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佛教协会的推行下,几乎在全国都实行这种寺院经济制度,远及青海、甘肃、四川等省的藏传佛教寺庙也实行了“农禅经济”的寺院经济体制。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农禅经济的方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寺田多属山林荒田,不堪耕种。如唐昭宗景福元年(892 年)刘汾的《大赦菴记》:“光启二年(886 年),佃得荒间山田一段约计八百余亩,名曰南山……居崇山峻岭之间,人境寥绝……其田地成者少荒者多,召人勤力其中,尽一夫可受。屡次召佃耕种,俱各辞以不能……汾谨将前山田地施舍(给寺庙)……”而且其经营方式是单一的农、林业,现逐渐发展成为多样化经营:(1)地处山区、偏僻的寺庙主要从事农、林、牧等生产,搞多种经营。如地处海拔一千三百多米高山之上、始建于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 年)的江西云居山真如寺,自古有农禅经济的传统。清初元鹏禅师咏《罗汉田》诗便是真实的写照:“躬耕自昔家声旧,归路农歌放落晖。”如今,真如寺僧众管理的山林多达几千亩,在农、林、副业等方面收成日渐增大。(2)名胜古迹游人众多的寺庙,僧尼主要参加服务性劳动。如开设服务部、素食馆、小卖部、招待所等。抗日战争期间,宽文和尚在始建于南北朝的韶关市大鉴寺内办起了居士林素餐馆,每天来吃斋者多达几百号人。抗战胜利后,该素餐馆才搬迁到广州中山六路,成为闻名省内外的“菜根香”素食馆。(3)地处耕地少、游人少的山区寺庙多从事手工业劳动,如缝纫、编织、办香烛工场等。1984 年 12 月开放的粤东阴那山万福寺便于 1988 年办起了一间香粉厂,年产逾十吨。

  在提倡中国佛教也要现代化的今天,相信以后“农禅经济”的方式会出现新的变化。

  “农禅经济”的作用及影响

  百丈怀海禅师说 :“凡作务执劳,必先于众,众皆不忍,密收作具,而请息之。师云:‘吾无德’,争合劳于人,师既遍求作具不获,而亦忘食,故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言。”(《指月录》卷八)这种“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自食其力作风,改变了东晋高僧道安“不依国立,则法事不立”的受人主宰的命运,使佛教得到了稳步发展。显然,唐代佛教屡受打击时,连阡带陌的大寺院及其寺院经济几乎被破坏殆尽,而山林禅寺及其农禅经济却相对保存完好。

  在过去战乱和“依国主”年代,由于农禅经济而使寺院得以保存。当今社会,提倡“以寺养寺”的时代,农禅经济依然有其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比如,依靠农禅经济的收入,不但养活了僧众,而且能用以维修寺庙殿宇、保护文物古迹;办好社会福利事业,捐款救灾;接待海内外宾客等。福建中华山性海寺便是个典型的例子。在刚刚落实宗教政策不久,性海寺便发扬农禅并重精神,开展多项生产。将收入所得建设大雄宝殿、天王殿及藏经阁、僧舍等,还安装了电话、自来水管等,使性海寺成为闽西山区的一座风景优美、初具规模的庄严庙宇。

  农禅经济作为我国佛教的优良传统而留传下来,成为当今佛教自养的主流,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僧人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和靠国家维持生计的被动局面。在戒律上也大大突破了佛教传统藩篱,深入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去,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一套组织制度和劳作自养制度。例如,由于农禅经济的影响,汉传佛教改变了过午不食的制度。原来过午不食是为了减轻佛教徒的负担而利于修行,但出于劳作的辛苦,晚上非吃东西不可,故多数禅宗寺庙开了过午不食的戒。此外,国外僧人在不劳动、化缘以为食及食肉的情形下,对现在世界上只有中国汉化佛教坚持劳动及吃素的僧人极为赞叹。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华民族勤劳的优良传统之一面。

  来源:《岭南文史》杂志